者龜 wrote:
如果撲殺有效
就不會...(恕刪)
現在哪算啥鳥撲殺?
你有看過越殺越多的嗎?
說句難聽的話,現在流浪動物掉幾根毛,都會看到動保的人抗議...
有人因為流浪動物傷亡屁都不放一聲....
Mechaome01 wrote:
你劈哩啪啦講了一堆,不過還是麻煩你停一下,請告訴我,我到底提了什麼爛方法?我的文章重點在於,「把流浪動物問題一股腦怪罪動保團體,卻刻意忽略那些不斷遺棄動物的禍源,這是個很奇怪的邏輯」。而你所謂爛方法是指什麼?難不成你是指,我認為有必要對棄養行為嚴格執法,落實罰則...這是爛方法?對於「解決流浪動物問題」這件事,我認為重點在於從根源著手,這是爛方法?那麼懲罰餵食流浪動物的人,就是好方法?
你說這是把責任賴給政府?這更妙,所謂政府,就是管理眾人之事的組織,流浪動物問題是不是眾人之事?難不成沒有執法、立法等政府機關及相關法條,動保團體可以對遺棄動物或虐待動物者動私刑?還是你以為動保團體和對動物有愛心的人,都只是出張嘴,頂多餵餵街邊的流浪狗?會這樣想就表示你並不了解他們實質到底做了多少事,擦了多少擦不完的屁股,付出了多少心力勞力與金錢。很多批評者甚至不知道,針對飼主不善加照顧動物或遺棄動物等行為的相關法律責任,也是動保團體一再努力才有的。不要看到路邊一個餵流浪狗的人,就以偏概全,認為全都是,也只是這樣。
還有,你不斷強調"不要把責任賴給政府",卻刻意忽略那些把責任"賴給動保團體","賴給餵食流浪動物者"的言論,從你的思維邏輯來看,我猜我跟你多說這些,你大概也聽不進去。不過我這裡所寫的,希望其他人多少能試著去理解一下。台灣流浪動物的難題,這絕不是個人或一些團體就能解決的,事實上他們早在你沒察覺的許多角落,已經解決很多問題了,只是能力有限。就算是政府,我想能力也是有限。要把責任賴給誰,都不太公平,政府與法律只是最後防線罷了。如果從現在開始,每個飼養寵物的人,都對動物有愛心又有責任感,那麼台灣的流浪動物問題,肯定漸漸的不會再是問題。只是,政策比人心好改多了。
說得好!那麼我問點實際的問題,你要不要多認養幾隻狗狗,不要高談闊論,
你有沒有收容流浪動物的經驗,01上有一些版友有在做這樣的事
至少我認為這些人比你要來的好,他們有持續在做,確實減少了流浪動物的數量....
沒事時指點江山,有事時無病呻吟....
關於第二段....
可惜的是,我看到的是,動保的在消遣消防隊...還有,你真的確定沒動私刑?????還是你沒看到就當沒有...
你要不要查查高雄動保協會的紀錄.....
壞事不用作多,做一件就可以讓人印象深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