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法令,不能破窗救一隻狗.....就一隻狗.....因為他是狗

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
die666a wrote:
不好意思.以我個人而...(恕刪)


一下說只討論嚴肅看待狗命, 一下又跳出來要警察來處理

你到底在說哪一件事?還是只挑你喜歡的說?
die666a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我何時...(恕刪)



為何標題是 礙於法令,不能破窗救一隻狗.....就一隻狗.....因為他是狗
而不是 為啥沒有人敢砸窗救狗.....就一隻狗.....因為他是狗
很明顯的是把警察推上火線
而自己卻身為旁觀者一點事也沒有
事情明明就很簡單
警察他就是不能砸窗
他代表著法律
但是你可以砸
你只是平民
砸了窗就跑誰攔的了你
今天問題在於自己不敢砸
卻把過錯都推給警察
人家有啥錯
那條法律可以讓他砸窗的
現在又推說沒有怪警察的意思
那你的標題又是啥意思
以為我們看不懂中文吗
整件事最為可恨的就是這種
自己不敢作卻又怪罪別人的人
明明自己的guts不夠大
卻希望別人的LP可以幫你頂住天
看01閒聊板 不回報還算是人嗎
奇怪了, 一堆網友請那些自稱"愛狗人士" 留下聯絡電話, 怎麼沒看到任何一個人留呢?
不是一副義正嚴詞的樣子嗎? 還是只會說一套作一套呢?

真的有心, 請留下聯絡電話, 居住縣市. 以後我們看到流浪動物, 一定請你來解救. 你敢不敢留呢?

大家一起連署 "請愛狗人士留下聯絡電話".


oilrogertw wrote:
這麼愛狗的人,趕快去搶救牠們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1143289&p=1


已經有人去救援, 很可能會被安樂死的一隻狗狗
後續也都有人努力的在幫忙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22
anxiouslee wrote:
如之前Frank兄所...(恕刪)


我給你豎起大拇指,我本身不愛狗,小時候最怕公園那種中大型犬,沒繫繩圈橫衝直撞+狂吠,我真的會很怕。

只是後來長得人高馬大之後,就比較無所謂了XD

還是覺得,人有人格,狗有狗格,要怎麼愛狗都無所謂,不要讓您的愛犬造成別人的不便就好
歡迎參觀我的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aaronhsu/
jaco6306 wrote:
奇怪了, 一堆網友請那些自稱"愛狗人士" 留下聯絡電話, 怎麼沒看到任何一個人留呢?
不是一副義正嚴詞的樣子嗎? 還是只會說一套作一套呢?

有種的話, 請留下聯絡電話, 居住縣市. 以後我們看到流浪動物, 一定請你來解救. 你敢不敢留呢?
不敢留電話, 請這些自稱"愛狗人士"的人閉嘴.

各位大大不用跟他們說那麼多啦, 大家一起連署 "請愛狗人士留下聯絡電話".


有許多個人自行救援的案例,
到緊急救援小組上滿滿皆是,

若你發現有動物車禍或發生受虐狀況,
有許多流浪動物救援協會可以通報

受虐通報的第一是以"各縣市動檢所為優先"
1)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www.savedogs.org
2) 貓狗幸福協會 http://tw.myblog.yahoo.com/happy999_cat_dog/
3) 照生會 www.lco.org.tw
4)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http://www.kcsaa.org.tw/Joomla_159/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46:200709067&catid=110:20091&Itemid=181

全台各地不論是團體或是個人, 陽明山, 新莊, 高雄壽山, 台南, 台中, 永安漁港等地區,
目前已經有許多人很努力的在救援了!!
Jeremy.Pai wrote:
al0718 樓主所言 "至高無上" 的生命, 有包含牛,羊,豬,雞,甚至老鼠蟑螂等的廣泛生命嗎? Yes or No ??(恕刪)


再同意不過,用生命至高無上來強化自己的行為,那如果有一隻蜘蛛再車窗裡快被熱死,你會打電話叫警察?會有人在旁邊拍下來,再來網路上幹不敢破窗的警察拿錢不做事?

噁心
歡迎參觀我的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aaronhsu/
Monica220 wrote:
有許多個人自行救援的...(恕刪)



說那麼多, 還不是要別人去救.
說一套作一套.
atalas wrote:
為何標題是 礙於法...(恕刪)


噗~

對不起我笑了...

人民可以隨自己的意思砸窗?

只要砸了窗之後跑掉就沒關係?

你怎知人家車內沒裝監視器?名片大小的監視裝4GSD卡可以錄十幾個小時.

人民砸窗後跑掉,還帶走人家的狗,車主告你偷竊你連辯解的餘地都沒有!

台灣有動物保護法啊,已經明文規定虐待動物是違法的,把狗關在車內使其悶熱脫水致死算不算虐待?在此法底下警察有無權力破窗救狗?法令不完備導致狗死令人遺憾,不過我好似從未說這位警員應該如何如何吧?

對不起喔,我居住的台灣是有法治的國家,有什麼事情都是要找警察的,也許atalas先生不知道,廖添丁的時代已經結束了,一般人民已經不可以靠著guts做事哩~

順提下,我不是樓主耶~我發的文有哪個標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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