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法令,不能破窗救一隻狗.....就一隻狗.....因為他是狗

frank111 wrote:
一下說只討論嚴肅看待...(恕刪)


因為嚴肅看待狗命所以請擁有公權力的警察處理這邏輯很簡單吧?

應該沒有看不懂得地方啊....
據法律知識者解釋,民法150條與刑法24條對於緊急狀況,狗可以以人為財產為由進行救援。尤其狗在炎熱的密閉的狀況下,且無水無食物,一般常識來說確實是危機狀態。

桃園檢調認為狗不屬於保育類動物,一般正常情況下破窗確實有毀損嫌疑,但也證實狗本身為財物,如果沒有符合緊急避難情形,破壞車輛門窗,可能構成毀損的問題出現。

jaco6306 wrote:



說那麼多, 還...(恕刪)



我想大部份愛狗人士跟我這種普通人一樣也是膽小怕事
愛狗人士畢竟不等同救狗人士,就不要太苛求人家了.

我想這種事情還是由專業的來會比較好
至少他們比外行的知道如何正確救援,對法律問題也比較知道如何去迴避
jaco6306 wrote:
奇怪了, 一堆網友請...(恕刪)


XD

對不起我又笑了...

01網友真有才,先是要人公佈個人資料,然後又有人說人民有砸窗逃走的自由....




Monica220 wrote:
有許多個人自行救援的案例,
到緊急救援小組上滿滿皆是,

若你發現有動物車禍或發生受虐狀況,
有許多流浪動物救援協會可以通報

受虐通報的第一是以"各縣市動檢所為優先"
1)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www.savedogs.org
2) 貓狗幸福協會 http://tw.myblog.yahoo.com/happy999_cat_dog/
3) 照生會 www.lco.org.tw
4)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http://www.kcsaa.org.tw/Joomla_159/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46:200709067&catid=110:20091&Itemid=181

全台各地不論是團體或是個人, 陽明山, 新莊, 高雄壽山, 台南, 台中, 永安漁港等地區,
目前已經有許多人很努力的在救援了!!



單就這個事件而言...

我覺得這才是真正有用的資訊...(推~!)

而非樓主開頭就擺明了文字殺人法??!!

狀況就是如此

當下就是這麼尷尬

又憑什麼要別人去挑戰法律規範???

請不要事後針對、甚至是擴大性偏激的解釋...最後終究只會淪為戰文一篇...

jaco6306 wrote:
說那麼多, 還不是要...(恕刪)

這年頭實在的人不多了
jaco6306 wrote:
Monica220 ...(恕刪)


就我所知,很多愛狗人士因為愛心,
大多都得到了經濟窘境的問題。
有些還受到都市民眾的排擠遠避山上,買地養狗等等。

我覺得批評愛狗人士過度可以,
畢竟他們打存心底就是愛狗,愛本來就帶點無理智(好八點檔...XD)。
就跟我們常說愛老公老婆的道理一樣瘋狂。
旁觀的人都一定會覺得:「有必要這樣嗎?」

但這樣說人說一套作一套,這種打打嘴砲就不必了。
jaco6306 wrote:
說那麼多, 還不是要別人去救.
說一套作一套.


我救援的案例, 從今年五月份開始, 雖然只有2例, 但會繼續,

今年5月份的
只是剛好去附近, 他全身幾乎都沒有毛, 而且還很臭
前一個星期在醫院, 一星期出院後, 我每2天幫他洗一次澡,
直到6月份己經全身都長毛了!! 目前還有在治療當中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2474
捉到狗狗後送到醫院檢查的畫面

20090622全身都長毛的照片


另一隻皮膚病的狗狗


在我家附近, 發現當時他差點被車撞 - 目前已經找到認養人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2836
帶回家裡的浴室, 幫他洗澡


我目前手上的現金都花在這2隻狗狗身上, 以及另一隻有皮膚病的狗狗身上
他吃的沒有比一般家犬還要差,
營養品也都有, 耐吉斯的卵磷脂, 月見草油, 皇家飼料, 現在改耐吉斯
看的醫生是亞洲獸醫陳朝澧醫師,
目前有皮膚病的狗狗治療, 治癒後, 將會繼續使用在其他的浪浪上面

我的經濟能力可能沒有像其他人那麼好~
但是我已經開始做,
若每個人都那麼冷陌的看待, 就永遠都不會有改善的一天,

而且還有更多其他的人在幫忙,
我目前能在經濟上幫助的是這幾隻狗狗, 其他的時間就出人力去流浪動物協會, 做義工
還是要連做義工的照片也要貼出來, 才不會有人說....說一套作一套

救人的, 難道也要有捐款給不同單位的收據等等都貼出來
因為我受過別人的幫助, 所以知道自己只要少買一件衣服, 少吃一次大餐
一個月就可以捐1000塊!!
gamedf wrote:
就我所知,很多愛狗人士因為愛心,
大多都得到了經濟窘境的問題。...(恕刪)


行善也要在能力範圍內.... 而不是出了經濟問題就雙腿一跪... 或是把衍生問題

加諸到社會之上... 然後手指著大眾說你們都沒愛心(對狗).... 我尊重但不鼓勵

這樣的善行... 因為這反而更令人起反感... 譬如說我能每各月捐各1000我就捐

...前提是我自己的生活無虞....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Monica220 wrote:
我救援的案例, 從今...(恕刪)


如果過幾天有人去你家, 說這兩隻狗是他的, 要告你偷竊.
且人贓並獲, 不知道你會有什麼想法.

救一條狗是很偉大, 但如果事前知道會違法,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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