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很悶 沒救到幼貓

ChaioPi wrote:
會啊一條大蟒蛇無緣無...(恕刪)


我無言了

你家哪時有人要叫救護車/消防車前先打給我

我打電話給你們轄區的消防隊..和他說我家有小強死在那邊我不敢碰,請他們來處理.....

(把你的言論丟給媒體,搞不好最近連續撥那些無聊新聞的,還會拿來採用)


法律真應該明訂
非必要性救援,或是先前可避免之救援,如出動消防隊則須付出消防隊出勤費用(否則浪費社會資源)
如果因為非必要之協助造成人力不足,讓其他人失去救援機會,則看是以過失致死之類的判刑
CcCManCcC wrote:
我無言了你家哪時有人...(恕刪)


所以這不就對了
消防隊會衡量實際的情形才會考慮是否派人
一隻困在石縫中的小狗,打給消防隊,消防隊會派人來救(不然你告訴我,政府有專門的救助單位嗎)

一隻很大的蟒蛇死在我家陽台,打給消防隊,消防隊也會過來處理(不然你告訴我,蟒蛇屍體又大又重又令人害怕,不叫消防隊或清潔隊,是要叫誰來處理)

一隻小強死在你的家裡,會害怕而要消防隊過來處理,你才是會上了新聞
ChaioPi wrote:
所以這不就對了消防隊...(恕刪)




對於任何"勤務"皆是勤務指揮中心派遣出勤
基層消防人員根本無力拒絕,基層僅是收到一通派遣電話
上面出一張嘴搞定任何事情,有錯?有問題? 先出勤事後再討論,事後你也不敢去追問長官為何受理派遣
造就如今民眾對於消防要救動物錯誤認知
其實一般大眾也沒有錯,錯誤的是上位者的求表現,去攬了這麼多勤務來做
謝謝01上每位對於消防的感謝心聲
做了消防工作短短一年已經對於這圈子不抱任何希望跟熱誠,因為這個家園也不值得我們用心來守護
只求每日平安,安心渡日事事順心。
你說消防隊會衡量實際情況再派人來??你錯了!!而且大錯特錯

受理報案的人並不知道你家裡狀況是什麼樣子 他理所當然會派消防隊員前往

到現場做不做 又是另一回事

今天報案的人機車一點 受理人員不受理 報案人找人施壓 倒楣的人是受理人員

如果消防隊員到場 不處理或沒辦法處理 報案人又找人施壓 倒楣的一樣是那些辛苦的消防隊員

那為什麼有些做得到的事民眾就不能自己處理

消防隊並沒有比較厲害 跟你們一樣也是人

進入警專到畢業 完全沒受過什麼為民服務等等的訓練

那是分發至消防隊 跟著學長依樣畫葫蘆才會做

何來專業可以言?

若是要照之前說的 有關危害到人命的事情都要叫消防隊 那是不是要消防隊每天24小時陪在你身邊
xun90410 wrote:
若是要照之前說的 有關危害到人命的事情都要叫消防隊 那是不是要消防隊每天24小時陪在你身邊


人民之所以會想到消防隊
當然是基於對消防隊的信賴與信任
不然老實說,援救危難動物我倒是覺得是動保處的職責
但不是每位民眾都知道動保處的電話
如果動保處也有3碼的救助電話
民眾也就不會打給消防隊了

再加上危難動物被發現時,情況假如有些危急
動保處也沒有像消防隊有24小時的值班
民眾想到的當然就是直接打給消防隊了
ChaioPi wrote:
在國外,援救貓狗的任...(恕刪)


ChaioPi wrote:
你這句話說得很好但台...(恕刪)


ChaioPi wrote:
我可以同意救援危難動物是消防隊額外工作的這一點
至於其他點我就不能同意了

抓蛇、捕蜂叫做額外的工作喔?你會不會太笑死人了
我問你喔
抓蛇捕蜂是要救人還是要救蛇跟蜂啊?
當然是在救人!

既然是在救人
所以你自己寫的,你自己看著辦吧!
消防法第一條第一項明文規定
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特制定本法。
消防三大任務是"預防火災" "搶救災害" "緊急救護"

動物救助與民眾生命受到威脅並不一樣
其實就像前面大家一直說的沒人說不救貓或動物
只是消防人員盡力了,沒救到大家都很遺憾
而不是像開板的那樣一味的指責他人過錯來張顯自我的"義行"與"大愛"
這才是最可議之處

其實你和開板的差不多一樣,有一部份的鬼打牆
你們也是一直認定消防人員就是"應該"做這些 沒做好就是該死
既使是火災地震也不是每次都能救出生還者

最後只是在文字上繞圈圈在講究到底是不是職責與服務的文字遊戲

在文字上責難消防人員與他人似乎成了你們最大的成就感

我說過了 他們在做我們不喜歡做的 我們做不到的

你可以不喜歡 也可以討厭他們 但不用如此抹黑他們

文字遊戲陷阱的坑我看很多了 不用這樣害消防員人員

講一句實在的 你就是想為動物發聲 所以責難你們所謂的失職的消防人員最快達到目的

真的有愛心 我一樣歡迎你一起來挖屍 我也是一般民眾而已

--
8/5補充
我家有小強我不敢打的話 我自認為生命受到威脅
可不可以打119 我高興爽就好當然打啊
但剛好都出動去救災救火時沒人鳥我 我不爽就投訴 訴諸媒體 這樣對嗎?

有時候,是不是有生命的威脅是可以很有顯的分辦出來的
而消防人員也很便民的服務,能幫忙就幫忙 能做的也盡量做
就如我說過的你在一般公司上班也不會有人叫你去打火一樣
或許有人真的覺得消人弟兄做這些是「應該」的
但今天我既使穿著裝備我也不敢衝火場 我也不會跳大排
所以我覺得他們了不起

消防人員盡心盡心就像鄰居順手幫你把垃圾丟上垃圾車一樣
這是一種互助精神 不是下次鄰居不幫忙你就海扁他一頓

心態問題罷了
國外處理事情原則為7.2.1
7成是可以自己解決,2成是可以尋求他人解決,最後那1成是真的不行才尋求緊急救援之道

台灣人普遍認為消防員要救貓救狗,不救還說冷血,但是很多時候是可以其他人一起解決的,只是不願意伸出援手,認為只要打了119就是在救動物、愛護動物。很可笑!既然可以自己動手救援,何不自己動手?

"大部分"的北部人都是如此,自恃知識高,地位高,不願意自己動手處理一些芝麻小事。

"大部分"南部人或許知識水平沒有北部高,地位也沒有大部分北部人高,但是他們遇到事情都會想辦法自己解決,盡量不要用到緊急救援的方法,在我眼裡看來,南部人反而素養高的多...

看不下去,說啥法律沒規定不能救援動物,那法律有規定嗎?我就說了,拿法出來說官僚,不拿法出來說又說違法,真的搞不懂?

很多大大都說了消防的三大任務,可是太多人硬要加上一個"為民服務"

願意幫忙,已經很好了,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真的不行就是不行,不然你可以去當看看消防員,看你還會不會有這種想法

給你們一段影片清醒一下,救動物到底是誰的職責?這個單位有錢找明星拍廣告,沒錢讓人24hr留守?很可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OUWrZ7tqjQ

另外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7Gb5f1zy9I

連國外都說台灣消防員是超人了啦!
ChaioPi wrote:
所以這不就對了消防隊...(恕刪)


就是有人打電話找消防隊處理小強

不然死掉的蛇,應該自行找民間清理公司

那種非保育類非人類生物屍體叫廢棄物,並不對人構成威脅

找消防隊做啥


小強身上細菌多是眾所皆知,能怕細菌感染不感靠近呀

ChaioPi wrote:
人民之所以會想到消防隊
當然是基於對消防隊的信賴與信任
不然老實說,援救危難動物我倒是覺得是動保處的職責
但不是每位民眾都知道動保處的電話
如果動保處也有3碼的救助電話
民眾也就不會打給消防隊了

再加上危難動物被發現時,情況假如有些危急
動保處也沒有像消防隊有24小時的值班
民眾想到的當然就是直接打給消防隊了


大大說的真的很對~~

看完這些樓後~~我才知道我錯了~~
我一直以為救救動物也是消防隊員的任務~~~~
害我前面還誤會消防隊員怎麼有人報案後一樣放著屍體在地上不理它~~
真的是SORRY囉
因為處理沒救到死掉的屍體~是清潔隊的任務~~
呵呵~下次在看到就會跟報警的民眾說請不要打119喔~~
請直接摳清潔隊了~~
才不會又造成消防隊員的困擾

這下通通搞清楚囉~~下次遇到狀況就知道該怎麼處理囉~~~
感謝囉~~~~再次對偉大的消防英雄說聲~~你們辛苦囉~~
lee19780702@gmail.com或LINE ellis68123
法條不是這樣引的,雖然我不是法律系,但是法律不能腦補這是基本觀念吧,並不是說了一些有的沒的然後引用法條就代表說的這些完全符合該法條。

消防法第 1 條
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特製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消防法有大約三分之二是在講救火跟防火,四分之一是講搶救災害,其他才是緊急救護。至於第一句的後半段可以看成是想要達成的期許,並沒有做規定,也可以說是前三點作到了就相當於後兩點作到了,這部份可能要請法界人士或是消防法比較精通的人來說明。

救動物找動保處相關業務都有定義了,對動保處不滿意可以去監督他們或是找民間團體幫忙,出問題給消防員回答並不會比較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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