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way 7 wrote:
所以說 還是自己去買...(恕刪)
應該說是要讓認養的人會怕
別以為是免錢的就可以把他棄養
現在要罰錢的人是覺得
你不結紮那兩隻貓 還認養到一半要別人來認養
又只把認養兩隻用丟 自己本來養的那支又沒不見
覺得是故意棄養
認養後又棄養應該是最惡劣的吧
所以才要罰10萬給她教訓
是心疼那兩隻貓沒結紮又沒流浪過
被放養應該下場很慘
Sasha wrote:
貓咪論壇有送養人自己...(恕刪)
以下轉貼
[這篇文章最後由雅在 2009/09/07 10:52am 編輯]
沒錯
就是本人我
基本上
他說謊
這人自己就是中途
送過貓
也要求對方簽切結書
並且要求認養人6個月大時一定要幫他送出的貓結紮
這些在調委會時我都當面詢問給調委會的人聽到了
他自己是個送過貓簽過協議書的中途
會不清楚裡面的條款?
只會裝可憐?
說實在的
我不是第一次被認養人掉貓
但是他是我第一個告的認養人
因為罪無可恕
就像警察自己去搶劫的話
是算什麼?
知法犯法吧
他送過貓要求認養人必須結紮
自己卻沒有幫貓結紮
還一次掉2隻貓
詭異的是
他自己原本養的那隻貓沒有不見喔
真的是房東丟掉的嗎?
還是.......
總之
我跟他說
他可以不用賠償
只要把2隻貓還給我
我去借也借10萬送給他當謝禮
1兩隻手奶母貓
從來沒有流浪過
給他養到1歲多
就這樣被丟出去流浪
是要怎麼活下去?
這個記者是程婉滋的朋友
昨天打電話來問我就把該說的都跟他說了
他還是做偏離報導
無所謂
我跟程婉滋說
10萬元違約金
他可以用線上刷卡做成捐款給動保協會
他也不願意
10萬對我來說不具意義
我只要我的2隻貓
我瞎了眼把貓送給這樣可惡的人
讓兩隻沒流浪過的母貓出去流浪
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生活了
若是發情懷孕
那麼我真的不敢想下去
我除了恨我自己
也恨程婉滋
不告他
我無法跟2隻貓咪交代
他必須要得到教訓
程婉滋
你不必到處裝可憐了
記者的不實報導又如何
別裝得你是受害者
你一個月2萬4的薪水
我一個月還不到2萬咧
你賺得比我還多
一樣都在租房子
你的開銷不會比我多啦
不管你是不是找記者
該賠的就賠吧
今天你如果有幫兩隻母貓結紮
說實在的我不會告你
你不是第一個弄丟貓的認養人
但是可惡的是
你沒幫貓結紮
我實在無法想像養尊處優的兩隻手奶貓要如何在外面跟浪浪搶食
甚至懷孕還要奶小貓直到虛弱而死
不要以為這是詐欺
你可以把錢捐給我指定的動保協會讓他們能救援更多的動物
給這兩隻現在不知是死是活的倒楣貓咪積點福報
總之
跟記者裝可憐讓他寫不實的報導又如何
你該對這兩隻貓負責的
請你還是要負責
另外
我還沒老到忘記當初是誰要養貓的
不用責任推卸給楊小姐
當初是你「程婉滋」先寫信來要養貓的
楊小姐是跟你一起來看貓又突然喜歡另一隻
所以
是你「程婉滋」主動要養我的小貓的
這樣說謊都把責任要推給姓楊的
你死後會下拔舌地獄的
基本上那個記者這樣寫不實報導
死後也會下剁手地獄
2009/09/07 10:46am IP: 已設定保密(恕刪)
lilith wrote:
這就是標準的花錢替人養貓的結果
那些到處找人認養的人心態著實怪怪的
打出來的合約也是不敢領教
如果貓走失要賠5萬 貓原主要先付租養費x12個月給認養者才對
之前我也發了一篇對於認養切結書不合理的文 送養切結書的不合理內容
就是討論這種美名愛護動物卻行認養至上的奴僕合約
如果是我是不可能打這種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