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黑元素 wrote:好怕喔... 不怕不怕,咖啡多喝點可以壯膽咖啡黑元素 wrote:那個立委要告我啊? 這個我也不知,因為我不是立委,但任何一個立委都可以告。再請教一次,不知您所謂腦殘是指哪位立委還是全部的立委? 可以說清楚點嗎?被一個人告總比被一堆人告好處理,您說是嗎? 還是您想一人獨戰立委諸公?麻煩收到傳票時來個開箱文哦。
Jason0119 wrote:我怎麼覺得你舉例的法條怪怪的? 哪裡怪呢? 請賜教Jason0119 wrote:況且你誘導他人,是不是也要負責? 言重了,"腦殘立委"不是我說的,我只是請他可以多喝點咖啡,多說點話,畢竟台灣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嘛
咖啡黑元素 wrote:他連法條都不太會用...不要太苛求他啦... 這倒是,請舉些法條來看看。說真的,我是不太會用法條,不過立委朋友們會用,而且很會用,那就夠了,不是嗎?也許你的法律素養可以在法庭上不需要請律師,自行辯護,佩服之至再請教一次,不知您所謂腦殘是指哪位立委還是全部的立委? 可以說清楚點嗎? 最好是清楚列出哪些立委是您所說的腦殘。麻煩你縮小範圍,這樣你我都可以省點事,我不用通知那麼多人,你也不用面對那麼多原告,感謝。
咖啡黑元素 wrote:我幹麻跟你講是一個立委還是幾個立委還是全部立委還是當過立委的... 題目都搞不清楚? 請你舉些法條來看看,顛三倒四扯到哪裡去了? 這樣就能轉移焦點? 您把01的鄉民當啥?快,等你的立委名單,是名單太長列不完還是不敢列? 想跑?跑到美國去玩沙也沒用,傳票是用公事送達的。趕快努力K法條自己辯護或存錢請律師吧,只會在法庭上玩沙是不會勝訴的。祝你好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