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oal500 wrote:
「我能體諒這位司機的...(恕刪)
Mechaome01 wrote:
請問能體諒什麼心境?虐打動物洩憤的...
如果您是針對我這句話回應,我只能說您斷章取義,如果您是看完整文章還這樣回文,那可能是我表達的不夠好,造成您的誤解。
Mechaome01 wrote:
流浪狗為甚麼造成?不就是人造成...
我不知道那位司機為什麼打狗,我文章講的都是我家裡的情況,但我有打狗嗎?我家裡也有養狗,我也是愛狗人士,我不明白與諒解的是「為什麼」會有流浪狗?
Mechaome01 wrote:
要嚴格管理養動物的情況,嚴懲丟棄...
這點我們的意見相同,但台灣不比美國,這種民生法案沒什麼利潤搞頭,立法委員根本不會立這條法。
Mechaome01 wrote:
還有流浪狗攻擊小孩這種事情常被提出....要知道...
人類是萬物之靈,犯錯受到的懲罰本來就要比動物更來的嚴厲,不然怎麼會有「禽獸不如」這句話?這樣的比喻我覺得不是很好。
流浪狗的產生本來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有些養狗的人就是仗著「有人會替我養狗」的心態隨意丟棄寵物,但如果因為「愛心」而「餵養」流浪狗,造成「丟狗」的人越來越多,「餵流浪狗」的人也越來越多,何嘗不是另一種社會問題?
再次聲明,打狗真的不對,但如果牠正攻擊您或您的家人,您能不攻擊牠嗎?
osoal500 wrote:
如果您是針對我這句話回應,我只能說您斷章取義,如果您是看完整文章還這樣回文,那可能是我表達的不夠好,造成您的誤解。
osoal500 wrote:
再次聲明,打狗真的不對,但如果牠正攻擊您或您的家人,您能不攻擊牠嗎?
我是看過你的全部文章才回應,而那群司機「會想狠狠圍毆虐打一隻狗,」的這種心境,無論是基於何種理由,都不能被體諒。不過你卻說能體諒,所以我才好奇反問,這怎麼能體諒?
若小孩被動物攻擊,人類正當防衛,反擊,而傷害到動物,這也是合情合理。但你提到這個,和這裡的例子(一群司機圍毆虐打一隻狗致重傷)是兩回事吧!難道這群司機是因為被狗攻擊而意圖把狗虐打致死?都市裡的一隻狗,看到一群人通常會怕。就算人刻意挑釁(還真的很多這種人),狗絕大多數都是閃躲,極少部份的狗會反擊(通常也不過是吠叫,除非直接用肢體或物體攻擊到狗),但一隻狗對一群成人能有何威脅?而真要說那司機在防衛(非常懷疑),防衛也有過當與否的問題,更何況一群人意圖把一隻狗虐打致死,這稱得上防衛嗎?只是虐打發洩或取樂罷了(也真的很多這種人)。
osoal500 wrote:
流浪狗的產生本來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有些養狗的人就是仗著「有人會替我養狗」的心態隨意丟棄寵物,但如果因為「愛心」而「餵養」流浪狗,造成「丟狗」的人越來越多,「餵流浪狗」的人也越來越多,何嘗不是另一種社會問題?
流浪狗的增加,和「有愛心人士會餵狗」的關係,實在很小,可以說沒啥關係,而且很多人還會自掏腰包幫流浪狗結紮,免得他們愈生愈多。真正會遺棄動物的人,不想養的就是會丟,沒責任感,沒感情,就是會丟,不會先考慮到有沒有人幫他們餵才丟。如果真會顧慮到自己的寵物,真的還有那麼一點感情與責任,就不會隨便遺棄,即使真的不能養,也會想辦法送養,再沒辦法,也會送到動物之家,收容所之類的。真的會隨便這樣遺棄到大街或山上的人,你怎麼樣作他都會丟的。除非是重罰並嚴格執法,不過這樣也只能降低機率,不可能杜絕,人性就是這樣。
妮子來嚕 wrote:
恩…台灣的動物保護法...(恕刪)
「動物保護法」增列刑責公聽會
有立委蕭美琴、王幸男分別提案針對虐待動物者處以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至卅萬元罰金
未來虐待動物會以刑法來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