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台北市動保處對於迎風狗公園的使用規定:
(1)犬隻進入園內需由15歲以上之飼主伴同。
(2)小型犬活動區限9公斤以下犬隻進入,大型犬活動區限9公斤以上犬隻進入,飼主應防範大、小型犬互咬情形發生。
(3)請避免發情母犬進入園區,以防犬隻過度興奮而發生互咬。
(4)犬隻進入或離開園區前皆須注意繫上犬鏈,以策安全。
(5)飼主應共同維持園區環境整潔,隨手清理狗便。
(6)園區內民眾請避免飲食及餵食犬隻,以防犬隻爭食互咬。
(7)犬隻不聽飼主指令、有攻擊傾向或互咬者,請飼主將犬隻繫上牽繩並牽離園區,以策安全。
(8)飼主應善盡犬隻管理之責,犬隻間應保持適當距離;任何情況下,飼主 都應看顧好愛犬,在園區內所發生之事情由陪同人及飼主自行負責。

(9)狗便垃圾桶專供狗便清理之用,請大家愛惜使用,箱內請勿放置 家庭廢棄物或其他一般性垃圾。
(10)圍籬及其他硬體公物設施嚴禁破壞,違反者送警法辦。
(11)本園提供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舉辦動物保護教育宣導之用,惟使用 前應先向管理單位申請同意後,方可為之。
如有未盡事宜,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台北市動保處關於狗運動公園的連結:http://www.tcapo.gov.taipei/ct.asp?xItem=68603149&CtNode=69528&mp=105033
看完好想哭喔,我家也有兩隻漂亮的小型犬,要是是我遇到,我也是痛到不行,請樓主節哀,並謝謝你的提醒,我出門一定帶牽繩,並且一直看著我家小狗,可是像你說的,有時事情是發生在一瞬間的,各位毛爸媽還是要自己當心,才能避免憾事發生啊!
vivian
好的,歡迎轉載,讓遺憾的事情不再發生。 樓上非常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只會急著說自己的錯誤的論點,台灣網路就是有這些可惡的人,請管理員好好過濾,這些人哪天自食惡果,也請自己自認倒楣!

kolom wrote:
看到 這個小狗被大...(恕刪)


說的非常好!
樓主請節哀,看到這篇覺得很難過,任誰都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家裡也有一隻小狗,出門一定牽繩(因為狗狗也不是乖乖會在腳邊那種),看到有大狗一定馬上抱起來或拉開,就是怕這種悲劇發生。

之前帶狗看醫生的時候,突然有個人抱著一隻滿身鮮血的小狗衝進來要請醫生緊急處理,後來知道,原來是走在路上被另一隻中型犬咬的(中型犬及主人則在醫院外面等),後來據了解,那隻中型犬已經不是第一次咬傷別隻狗了。

個人覺得,會有攻擊性的狗,其實主人大多應該都知道,養到這樣狗狗的主人應該要更注意,不要讓狗離開視線,牽繩一定要拉好,或是帶口罩,因為意外總是發生在不經意的瞬間。

而小狗或是溫馴狗的狗主人也要隨時有警覺心,因為我們的狗不會攻擊別人不代表別人的狗不會攻擊我們,所以就算是放風,眼睛還是要盯在狗狗身上,保持隨時可以衝過去救牠的距離。

加油樓主。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毛小孩RIP
樓主的遭遇令人同情
但是其後回文的EQ則令我不敢苟同
您遭遇不幸,好意來此提醒其他人別犯一樣的錯
值得讚譽
但是
回文者有其他意見
你就批人"請您滾蛋,這裡是人的討論區"
如此不理性的作為,只會模糊事情的焦點

您自己說
「我常常罵我們國人 “沒有 sense” 常常都是不知道預防, 不知道防範, 甚至有極多數的人抱著 “出事再說” 的心態, 但往往出事就已經造成遺憾, 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為何不多點警惕心, 不該做的不要做, 不該粗心大意的不要粗心大意, 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
換言之,您既然在意外發生前即已看到那隻大狗
為何依舊 “沒有 sense”,不事先提防
你既可"常常罵我們國人",他人以此批你也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已
還是請您節哀順變,別因此失了討論區理應有的理性
大狗的主人非常可惡

有人守規矩,一定也有人不守規矩

當有人不守規矩時,我們只能更加小心謹慎

否則和那些用生命捍衛路權的人有何不同

錯在對方,失去的卻是自己的生命


人生難免鬼遮眼
很令人痛心的事件

當自身及家人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法律及道德就是其次了

寧願事後被究責,也不要提前被game over


造口業不犯法,樓主別被挑起情緒了

dittochiu wrote:
毛小孩RIP樓主的...(恕刪)


將心比心啦.

如果是在傷痛期看到那種非理性的意見,很少人忍得住吧.

你也看看台南仔那什麼留言,你怎麼沒有也去給他不敢苟同一番.
Group Therapy, Above and Beyond.
有些人講理,
有些人不講理,
活著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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