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虐狗事件後...北縣狠心虐貓後路人在馬路旁被圍毆....


waterhead wrote:
我覺得那些被打的
應該長得不可愛.....

哇~
那我可不敢出門了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動物無法開口阿~你懂不懂!!
當然人也很重要阿~沒有人不關心的阿!

只是能力到哪而已~

左撇戎 wrote:
觀念有誤.重點不是人...(恕刪)

確實如此~~~~
要踏伐的是"不尊重生命"這點~~~~
而不是對誰~~~~

今天若如果不是這些被某些自認"理性"的人說是"暴民"的人去努力的~~~~
我想也不會有下文了~~~~
了不起就是新聞報報~~~~
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那些自認理性的人~~~~
到底做了些什麼????
雖說眼不見心不煩 但在吃甜點時 有蒼蠅在那飛來飛去 還是會很想趕走或打死它~
我在想..
以後01會不會禁止"寵物受虐文"的討論
我個人是贊成把流浪貓狗通通抓起來安樂死的
但我知道許多自詡愛貓愛狗的人一定會痛批這種論調
說什麼人類有什麼權力去決定貓狗的生命
說實在的這真的是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爭論也爭不出一個結果

流浪貓狗本來就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
有人會說貓狗是弱勢、是被人欺侮又無從投訴的
但是如果是小孩跟老人遇上了發狂或餓瘋的貓狗呢?
為什麼要放任這麼多有安全隱憂的因素在街上呢?
流浪貓狗的問題一天不解決
就無法立法有效制訂買賣眷養寵物的相關規定
這些問題只會一再重複上演

我真的沒看過有哪一個城市像台北或台灣其他城市有這麼多流浪貓狗的
連對岸的城市的街道都比台北清爽得多
流浪貓狗本身是沒錯
錯只錯在投錯了胎吧
那些被棄養的貓狗其實大多也都是人類培育出來的
就讓人類送他們一程吧
希望牠下輩子投個好胎
講難聽點就是:物競天擇,目前是人類掌管了這個世界,所以其他生物請認命

如果還要說人類有什麼資格決定動物的生死的話
那麼我想請問:你是吃腐素的嗎?
如果不是的話,你吃的動植物不也都是由人類來決定牠的生死嗎?

有點離題了
不過我會講這些
主要也是因為流浪貓狗的問題才會引發這些虐貓虐狗的事件
(飼主自己虐待寵物的話則另當別論,這應該是要立法管理的)
所以我會認為問題的根源還是在於流浪貓狗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可能...
對岸的人覺得不要浪費吧...
拍郎 wrote:
我個人是贊成把流浪貓...(恕刪)


我個人也贊成把流浪漢和前科犯通通抓起來處死
因為他們製造社會治安和環境問題
也危害到一般老百姓的安危
所以把他們全部處死對社會大有好處

以上是用你的理論衍生的
記得以前也看過這樣的理論
Mmm.....
想起來了
納粹提出的嘛
你在德國唸過書嗎
樓上..
納粹不要隨便提. 就算你有理..
而且您的最後兩句. 是在指德國就是納粹嗎?
幸好01還沒國際知名. 不然一定鬧很大

其實兩方說法都各有道理
一邊比較理性..另一邊比較感性
本來沒什麼絕對對錯...只是兩方太極端就會吵架了
waterhead wrote:
樓上..納粹不要隨便...(恕刪)


你是真的不知道德國還有納粹還是只是想戰?
國際事件?
那軍品店賣的納粹旗和軍服算不算國際事件?
最近也有以納粹角度拍的電影算不算國際事件?
多吸收點知識對人有好處吧
RedHerring wrote:
我個人也贊成把流浪漢和前科犯通通抓起來處死
因為他們製造社會治安和環境問題...(恕刪)

如果流浪漢跟前科犯真的無法可管的話
我或許真的也會贊成這麼做
不過流浪漢跟前科犯還是有法可管可約束的
但流浪貓狗無法可管可約束
所以你舉的例子並不恰當

說到這個
我倒是非常贊成加重刑責
亂世用重典
我真的覺得現在差不多是亂世
該用重典了
死刑不但不可廢
更要加重各種刑責
如果搶劫也判唯一死刑的話
搶案一定會少很多
偷竊關他個十年八年的
竊案一定也會大幅減少
酒駕也關他一兩個月的
我就不信還有人敢酒駕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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