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wicked wrote:
個人淺見其實也不用把...(恕刪)
不一定吧
你想到情也要看對方有沒有想到
幾年前在當外務的時候與小黃發生擦撞
我在主線道
他剛放下客人要擠回主線道
原本想說公司貨車不會痛
個人自己包一包回家就好
對方竟然開口向我討修理費
且態度惡劣但是不敢怎樣(我還算身材高大啦)
懶得吵就直接叫警察啦
叫警察來後反而整個無奈
警察擺明了不介入叫我們和解
還叫我們快一點和解(意思要我敢快賠給小黃)
說道義上小黃是辛苦人多少補貼他一點(阿我是很有錢喔)

不然都要開違規罰單
變成我在現場跟警察吵了起來

叫他們快點開單做筆錄
結果搞了大約5個小時後
公司主管來了
跟警察還有小黃協調賠100元了事
你沒看錯就是100元
小黃原本開價3000元
100元是小錢啦
但是論理我沒錯又賠錢
情就不用講了又不認識態度又差(小黃+警察)
為何要付這個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98136&last=5872893
看看這個例子
有什麼道義好說的
從那次後不管大小擦撞我一定叫警察
並且一定要求它們要做筆錄
不然就記下它們的警員編號
告訴他們我要打電話到他們政風室去
每一次他們都會照做筆錄(其實也才2次啦)

也許版上會有大大認為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但是抱歉喔
說直接一點
我不先保護我自己誰來保護我
要講道義也要跟我認識的人講吧
以上發言不針對引言的大大
只是就發言內容說說我的想法
我認為版主不需對此事負任何責任
但是去去霉運還是有必要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