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tirp wrote:
我在想....乾脆做...(恕刪)
其實前面有幾篇文章好像有大大已經弄成一個網頁了= =還要設定密碼 第幾篇我就忘了^^ 可以爬文看看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不要與你立場不同,就給對方扣帽子,這不是好的態度
(恕刪)
johnjohn0616 wrote:
= =
學校真的是很好用的東西
恕刪
這年頭,人不如狗..
狗真好命呀
不過,道歉了,罰款了,學校也出面了
然後呢?公道在那裏?
而且,很好笑,先到學校抗議,要求校方及虐狗學生給予社會大眾交代,接著前往高雄市政府向市長陳情,隨後直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
這我就不明白了
如果到了學校抗議,學校以及學生都出來道歉,也給了交代
那你們到地檢署要控告什麽?
繼續控告學校以及學生?
恕刪
要推動政府加速立法才對吧
至於這事件,懲罰是必需的,不過一切都應該建立在制度下
不是由你們這些暴民直接去給與這個學生社會輿論壓力..
如果今天被欺負的對象從狗變成了人,不知道會有什麽樣的結論...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