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enli0624 wrote:.............(恕刪) 這件事發展至今差不多可以看出大概了。只是當初惹出這事的那一方,至今似乎沒有勇氣承認錯誤,坦然面對出來善後。藍伯鈞的確在動保界名氣很響亮啊!只可惜他太過得意忘形不知道要謙卑一些,搞得晚節不保還要勞請他的支持者辛苦替他護航。
現在變成牆頭草嗎?新手一生 wrote:一邊是以生命一邊是以物品我只不過把對方將牠視為家人看待的論點作陳述 對方是誰? 藍先生嗎?對不起,他在這件事根本沒有插嘴的餘地。因為他完全沒有立場來管這件事。更重要的是,他更沒有權利以他的看法加諸於其他人身上。很明顯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正常的狀況下,貓狗是寵物,是家畜,是畜牲。不正常的狀況下,貓狗是孩子,是人,是家屬。有些飼主的心態不正確,將貓狗當作自己的孩子,又喜歡要求所有人將他的貓狗當人看。還好意思出來質詢其他人,真是莫名其妙。
cyj1974 wrote:...(恕刪) 我沒親眼看到,只看樓主敘述照你這麼怒氣沖沖的樣子想必親見了飼主一家虐狗的第一現場!?人家有沒有爬完不需要像我報告沒錯但感覺就是沒爬完的樣子人家不是沒給,而是自己沒看到的,反而說人家只想取暖有點搞笑吧
我認為樓主發這文的目的,主要可能還是在說雖然要走法律途徑,但在司法結果出爐之前,對方利用這段空窗期依舊不斷騷擾認養人及其家人,又不能麻煩警方24小時貼身看管保護,想請問大家是否能夠給予建議?再來我猜,應該還是希望就算主觀上支持藍伯鈞的那方,多少也先不要預設立場,好好認真看一下認養人所要主張的論述。當然大家可以有選擇立場的自由,但好歹也請讓認養人有發聲的管道,否則藍伯鈞的FB根本一言堂完全沒有認養人的說法,藍伯鈞一方幾乎快壟斷了網路言論與媒體,這樣對認養人並不公平。看起來雙方就沒有處於武器對等的水平線上,難怪看起來比較有理的那方居然還得先吃上一記大悶虧。
反正就等樓主提告 一堆罪一罪一罰 光這幾條 就夠藍先生很快樂了拿刀架脖子 如果真的 提告殺人未遂吧精神賠償要求多一點 看要自用 還是捐給動物之家就別捐給中途了認養代替買賣?這樣看下來 我看是幫人養狗吧口口聲聲說愛狗怎樣怎樣的 結果自己把狗當甚麼東西自己寶貝還要送人?都送出去了還可以要回來喔我看告完 所有事情真相大白大概 又開始打悲情牌台大報告就沒虐死狗 阿是要灰什麼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