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還是給樓主拍拍手~不管狗狗來自那裡(最有可能是人家棄養的)不管狗狗是不是社區狗,至少樓主有勇氣去負責任.不像河濱一大堆流浪狗,看有人餵,不過因沒人會管他們的死活吧.樓主還會自己出錢去把流浪狗給認養回家這就是很多人做不到的地方了~不應該再說話酸樓主了.
原味小廚師 wrote:看完還是給樓主拍拍手...(恕刪) 好心是沒錯, 但是樓主把狗領回家, 似乎還是打算"放養"在社區.這種等於是流浪狗的社區狗, 對其他住戶是很嚴重的困擾,隨地大小便誰處理? 咬到小朋友誰處理?曾經去過幾次在亞東那邊的流浪狗中心, 那邊的環境其實並不差,手續上, 領養流浪狗就是要打晶片跟疫苗, 結紮有補助, 這沒有什麼問題.幫你保留30分鐘, 也不是問題, 30分鐘超過, 有別人要領養當然是讓給其他人.樓主是好心, 但是沒搞懂那隻所謂的社區狗, 根本就是流浪狗.再者, 樓主領養這隻狗卻放養在社區, 是要吃罰單的.好心做壞事就是這樣, 你的好心完全沒有想到會給其他人帶來困擾.收養流浪狗不是這樣的...要是我是那邊單位的人也會不太想理你, 因為這根本是在製造更多問題.在公共場合, 狗是由主人牽著的! 不可以脫離主人的控制. 要愛狗也要尊重其他人.
okim wrote:這篇文章相關內容,我打算寄到板橋市長信箱讓她看看她部下的素質,若有辭不達意,請大家幫忙。 詞不達意收容所的作法其實是沒錯,也許是溝通上出了問題至於社區狗為什麼會被抓走??我就搞不太懂了.....
看了第一頁只覺得答案很簡單.........一、作業的公務員口氣這麼差應該被申訴,限時三十分鐘是憑哪點?以為自己是訓導主任還是教官?不過如果這隻狗已經被撲殺,你哪來的三十分鐘?這隻流浪狗有你的關心真是幸福。如果你願意花錢讓他打晶片,建議應該早些才對。二、這隻狗應該要坐捕狗車,爭執這點不必要。在我看來公務員不偷懶便宜行事,非常少見。他大可給自己一個輕鬆讓你自己載狗去打晶片。但換個角度想,他並不認識你,而且做這個工作,一定遇到過很多人聽到狗領回要花一筆錢打晶片,要麼不想領了,要麼謊稱自己帶狗去打晶片,卻把狗載走後從此一去不回。這時他們是不是害了這隻狗?因為好不容易有領身分證的機會,這隻狗又要身分不明的生活下去。況且狗被騙走,他們豈不是會受到長官的責罵?所以他該如何知道你是真的會回來?
我覺得流浪動物很可憐,所以我要去收容所把他們統統領出來,但是我養不起或不想養,再把他們統統丟到街上去流浪,收容所的人再全部抓走,我再全部領出來丟街上,收容所的人又全部抓走,我又全部領出來丟街上.......試問樓主你如果是收容所的職員,你會不會想打我?所以收容所的職員才會用半強迫的態度,要你對你領的那隻狗負責,沒想到你非常的反彈,或者是你根本不想對他負責?收容所的職員說到後來火氣大,我想樓主應該也要付大部分責任,因為你火氣也很大的跟他們盧,所以導致話越說越難聽,樓主只想到別人說話如何如何,做事如何如何,可是回頭想想自己當時的要求是不是有點無理取鬧?舉個例子來說好了,今天我開車到台北市辦事情,便宜行事車停在紅線上,警察來開單,我就站在路邊火氣很大的跟警察盧,警察也越講越大聲,越講越難聽,最後我去舉發他口氣不好,這樣誰對誰錯?
樓主會生氣其實也是正常的,錢沒帶那麼多,要回家拿錢還規定要30分鐘做好心,還被這麼刁難 = =不過我想收容所也有收容所的規定也要照著規定來做才行丫~是吧!其實狗太親人也會造成牠被捉的原因樓主可以先幫狗狗戴上項圈,再帶去打狂犬病(打之前要不要做什麼檢查,可能要問一下喔)打完之後會有牌子一併戴上,我想多少可以降低補狗大隊捉牠~再來狗狗的個性也很重要,如果牠會亂咬東西.亂咬人.亂吠那被人家通報來捉牠的可能性會很高~
我比較好奇的是出門都知道要帶證件就表示不是去巷口買個雞排而已既然知道要去政府機關辦事了但身上的錢卻不到100元?這樣不會很沒安全感嗎?而且既然那隻狗樓主都不在乎的讓其在社區裡沒固定居所的風吹日曬搭個捕狗車又在心疼個什麼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