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o1221 wrote:
房東能要求房客不行養...(恕刪)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限制住戶飼養動物,必須以規約定之;規約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達成決議的門檻非常高,除規約另有規定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戶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一旦規約依法通過,則具有非常高的約束力,甚至優於民法的適用。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3/today-life9.htm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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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o1221 wrote:
房東能要求房客不行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