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說了 wrote:
把錯完全丟給休旅車卻...(恕刪)
lovelong1225 wrote:
搜尋3/19晚上9:25分左右在中山北路民權東路口往士林方向撞飛一隻米格魯的可惡白色休旅車
下面第一篇是我在FB上請寵物粉絲團PO的文章~~
剛剛晚上9:25分左右~~
一台白色休旅車
在中山北路民權東路口往士林方向
在快車道撞到一隻米格魯
活生生的把牠撞飛
保險桿還掉在路中間
沒有停下來反而肇事逃逸
當時十字路口車子非常的多
我男友和其他幾個好心的機車騎士
都停下來幫狗狗檔車和打電話
一位好心的男騎士說他有打給寵物醫院了
男友就跑回來說想要去追那台肇事的白色休旅車
但是很可惜的是我們沿路都沒有看到那台掉了保險桿的車子
真的很後悔當下沒有先去把車子追回來
怎麼會有那麼狠心的人
把狗狗撞飛了之後還能若無其事地開走
不知道有沒有人的行車紀錄器有照到車牌或是記下車牌的
十字路口車很多...快車道...嗯!!
是我也會撞下去的.就以上陳述我會這麼做的
這件事說到底最混蛋的是狗飼主,為何不上狗鍊? 為何讓狗自己在街頭遊走?
就像樓上許多版友的回文,如果造成更重大的車禍傷亡,誰來負責? 那當然是「狗飼主!!!!」。
但是否就因為這樣,人類就可以連一點惻隱之心都沒有呢? 今天撞到狗兒,
我相信車主也覺得很倒楣,我也贊成車主應該向狗飼主索賠! 但是在那個當下,
車主連將車靠邊,再下車查看狗兒是否還有氣息的動作也沒有,今天狗兒不是被輾過,
而是被撞飛,若是附近都沒有人伸出援手,就算這隻狗兒一息尚存,往來的車輛這麼多,
被輾過的話也就死定了。
無庸置疑的,這個事件中白色轎旅車主,在人類的法律規則上是一點錯也沒有的,
他也有權向狗飼主索賠(若狗兒有晶片的話),但在道德上? 畢竟是條生命,
能救的話為何不救? 這就讓大家自由心證吧...

ufae0052 wrote:
我是樓主的男友,借同...(恕刪)
所以你女友就能用這種角度發文嗎~還在網路上四處轉貼
還有什麼資格想要講道德?
這種事發生在德國~飼主是會依疏失導致寵物死亡被重罰百萬
加上賠償車主實體損失跟精神損失
人家國外那種要飼主百分之百負責的作法~才是真正保障寵物的安全
台灣的愛狗人就是大部份理盲濫情~這種事才會不停發生
這件事不是第一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http://www.facebook.com/Pet.tw/posts/10150678121689857
你女友還在寵物資訊粉絲團說車主是什麼過失致死
到底有沒有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