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junwei wrote:
家裡養了5年的金吉拉...(恕刪)


這種文跟
「要畢業了,不能帶回家,所以要送養」一樣的意思
目的都只是把貓處理掉而已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總是比拿出去放生要好上千百萬倍
就當做是嫁女兒找一個好人家吧

怒暈解決不了問題...

中和小黃 wrote:
總是比拿出去放生要好...(恕刪)


那如果找不到呢???
我覺得要送養是原因是因為他生病了~~
寵物看醫生很貴,所以才會用房東不給養

littlesnow wrote:
那如果找不到呢???...(恕刪)




不然呢,有人要去接她出來嗎?

中和小黃 wrote:
唉不然呢,有人要去接...(恕刪)


就怕最後會被放.....

所以我不養寵物

沒能力負起責任 就不要養
賣假阿~
不想要了就明說~
編一堆裡會讓自己好過一點嗎?

你直接說我不想要我的貓了~有要的請來拿走~
大家可能還比較不會那麼鄙視你
沒有那個擔當 當初就別養牠!

我本身養了四隻貓 從大一養到現在工作 10幾年!

中間搬了三次家 事先都先告知房東養貓

只要處理好環境 大多房東/房客都不會有意見


其中三隻都是領養來的 理由大多都是 家裡不能養 沒時間照顧

年紀最大的金吉拉 三歲才來到我家

怕生又暴躁 不停的亂尿尿 持續了5年 這些不好的習慣才改掉

還好現在會撒嬌 乖乖的 也不會做怪


你確定要把原本就怕生的貓 送去給別人領養

造孽阿!!!




lujunwei wrote:
家裡養了5年的金吉拉...(恕刪)



看了只有一句話~~我也希望你被另一伴這樣拋棄~~~~不管你是男是女!!
他的世界只有你!「不棄養,寵物終養!」 你敢發誓嗎?

(圖/翻攝自貓貓狗狗(寵物)資訊交流 粉絲團o(≧﹏≦)o)(設計對白)


記者楊晴雯/綜合報導

養寵物前要三思而後行。寵物有的時候可以是玩伴、朋友,或是被視為最親愛的家人之一等,這是人類在養寵物的過程中最常見的體會,不過,對於寵物而言,主人不但是主人,也是牠世界裡唯一的依靠。

於是就有人在網路上發起,請勇於承諾:【我敢發誓!!會妥善照顧動物伴侶並且不離不棄!!】的活動。活動說明,「養動物伴侶前請先深深的思考自己的能力和未來會不會因為搬家、畢業、工作、結婚、生小孩等等而放棄寵物,勇於承諾就要做到終養不棄養的原則,這是生命,不是玩具!你的世界或許擁有很多,但他的世界只有你!」

愛動物的藝人阿雅,曾經接受過本網站訪問表示,愛動物不一定要擁有,「我常常因為工作不在家,所以養了寵物會沒有時間去照顧。」她強調,如果養了寵物,卻連陪伴都做不到,這樣對寵物來說很不公平,所以建議還是得「量力而為」。

該活動也同時傳遞愛動物的觀念與資訊。像是:「在飼養前或是認養狗狗前要有負起長達十年以上責任的心理準備」、「在養寵物之前先【停看聽】,不要一時衝動而給寵物帶來一輩子的傷痛」、「新時代養狗人,拒絕自我感覺良好。請繫好牽繩再出門~!」等。期望已經飼養犬貓的飼主或是即將飼養犬貓的人,可以藉此重新檢視愛寵物的心,以及在目前或未來與其的相處之道。

有不少網友表示贊同,紛紛在活動留言版上寫下,「我敢發誓,絕不棄養....」的字句,並且不斷地將此活動訊息轉貼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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