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抵制這種不肖行為!!!!!!!!!


YC.H wrote:
剛剛在faceboo...(恕刪)



順便抵制汽車工廠

二手車那麼多生產新車


抵制建築業

南部那麼多房子沒人住,還一直在台北蓋房子


QQ小胖 wrote:
順便抵制汽車工廠二手...(恕刪)


再順便抵制遠通集團

mo32750 wrote:
好啦!好啦!!我知道妳老公最善良了拉.
他最愛"小拔兔"拉!!!!!!(堅決相信你這句話是指你老公)


偶老公是真滴對偶不錯啦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QQ小胖 wrote:
順便抵制汽車工廠二手...(恕刪)

要不要連手機也抵制一下~
浪費地球資源產一堆垃圾就算了,還一代比一代短命~
這篇其實爭議不在認養還是購買啦
能用心的對待寵物,不管是什麼管道取得都很好

爭議是資訊太不透明,從這篇短短地文章中也看不到任何規範。
表妹養兔子,前兩個月住院,一個月光住院費花了快五萬,還有看病檢查食物保健食品的費用不算。
他養的兔子只是一般體型,巨兔一天的住院費呢?動物醫院都不大,有多少醫院可以收留巨兔讓他住院?而明朝也沒有說明醫療這部份該怎麼辦。
再來當巨兔生病,怎麼帶去看醫生?成年的巨兔有半個人高,至少20公斤。
開車?他可能會在你車上尿尿(我的車就被兔子尿過...臭到我根本不想進去,最後請汽車美容處理);大眾運輸?20公斤的兔子是要怎麼帶啦;計程車?有司機願意載嗎..
請動物醫生來家裡,這樣看一次病得花多少?小兔子帶去門診健康檢查一次就是三四百了,醫生到府至少也要兩三千吧,這還是最基本的健康檢查。
巨兔至少是可以長到90公分的,90公分幾乎跟人的腳一樣長,這個單位卻只要求購買人提供長900mm寬600mm高600mm的籠子。

請想像一下假設你一百七,進到一個只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房間,會多有壓迫感,而且這個極度具有壓迫感的房間你得一輩子住在裡面。

加上棄養的問題...雖然徐明說他們會好好控管,可是人比兔子控管的嚴一萬倍吧?還不是有一堆棄嬰...以巨兔的體型來說,只要有一隻棄養在你家附近,就是災難。
好一點你家附近的小貓小狗被趕走,差一點走在路上會看到十幾隻野狗咬死一隻有你半個人高的兔子,你看到的可能是血肉糢糊的屍體。
不要講得這麼可怕好了,很多人都有開車吧,你開車時發現一隻半個人高的兔子突然出現在前面,那有多恐怖?兔子可不像狗會過馬路的。不小心撞到流浪狗,人大多不會有事,撞死一隻半個人高的兔子,人會不會有事我就不清楚,只覺得那畫面想想都會讓我睡不好覺。

我相信他們是好意,可是打耳號有什麼用...一堆有晶片的名種狗也在街上遊蕩,再嚴厲的罰則如果找不到當初買的人一切都是空談。

這篇之所以被抵制絕對不是因為什麼認養還是購買,
是因為台灣其實不適合把這種兔子當寵物兔,
他的體型太大了,平常需要的空間就大,一生病或者不想養了就是很大的問題,而明朝吳先生又說了,不想養他們會原價買回但有嚴厲的罰則,那,我不要錢了,不需要你原價買回,我亂丟就好了。
可以google一下佛萊明巨兔,賣這種兔子的徐明先生不是第一個,
有人說他想買問食量會不會很大照顧會不會很麻煩、空間需要多大,
你們覺得連這種基礎問題都不知道的人,會好好對待兔子嗎?
而徐先生有沒有把這些基礎的知識完整告訴購買人,並且定期追蹤呢?目前沒有看到有這方面的措施。
killfreedem wrote:
這篇其實爭議不在認養...(恕刪)


我是覺得...各位愛兔的朋友暫且都無需太緊張,那麼多人去圍攻他們反而把他們的消息推上新聞,這對於你們原本不希望巨兔在台灣被繁殖販售的目的不見得是勝利,反而引起社會大眾的好奇和同情弱者,希望大家好好冷靜下來,不要再這個爭議點上打轉了

他們的販售模式若是合法的(應該注意的是:是否”合法”的問題),一群人再怎麼愛兔去抗議也是沒有用的,若他們只是針對有錢人去銷售巨兔,這或許也是巨兔的福音吧?很多有錢人連珍奇猛獸都愛養得不得了了,若有巨兔能填他們的心靈空虛處,確保他們不會被當有錢人的食物,這未嘗不是一件美事。 

總之愛有很多的向面,有時也不是大家用自己的想像來決定的,先冷靜一下,不要讓社會人士覺得愛兔人怎麼都愛吵來吵去的,這對兔兔反而不是一件好形象的事。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YC.H wrote:
在現在大多推廣"以認養代替購買"的時候
竟然會有業者提出這種客製化的想法
而且業者還不斷的強詞奪理
讓人看來實在啼笑皆非...(恕刪)


我認為這才是理想的寵物繁殖/販賣模式

1. 不事先繁殖待售,減少供過於求的情形

2. 全部都有植入晶片,日後即使棄養也有跡可循

應該大力推動才是,怎麼會批評呢?

小拔兔 wrote:
我是覺得...各位愛...(恕刪)



其實我沒有去回他們的FB...XD
在這裡會回是想跟其他人說他們被爭議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明朝要求購買人先出示財力證明,身家沒有千萬以上不准買
我超級贊成 XDDDD
(一千萬在南部買個透天買個車子應該算是還好吧)
最好能營造出,養這種兔子需要龐大的財力以及時間的氛圍,
這樣一般民眾就不會想去養他了

killfreedem wrote:
這篇其實爭議不在認養...(恕刪)


遊戲規則, 為什麼都是你們定呢? 如果行為合法, 就該受到法律的保障, 畢竟這是民主社會, 以有色眼光預設他人就是會棄養, 虐待動物, 心態上與國外的有色人種歧視有何兩樣?
Kimi
那養獒犬的人,是不是不肖?

所有這種巨兔的養殖,跟獒犬相比,都不是問題。

我不鼓勵養,但是如果有人願意養,在不違反法令狀況下,那是他的事。

開頭說人家"不肖",其實是很過分的自以為是。

把生命拿來踐踏,多的很,一個水族館一天賣出去一千隻魚,能撐過一周,應該不會多過八成,可能更低,黑殼蝦一兩回去幾百隻,可能一周過後剩下20、30隻,那些也是生命啊! 難道水族館繁殖出來的,不是近親?還有用注射方式製造出來的螢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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