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newdog wrote:
樓主描述的情境(主人在旁),
該犬隻明顯有人持有當中,
破壞他人持有可能構成財產犯罪
(請自行參考刑法320,325,328)
不用一直舉法律嚇唬人,我跟法務的接觸也不少
我在這邊的文章也常提到法律概念
大多數的人不養狗,但也不會閒閒沒事去殺狗
所以我常提醒大家正確的法律觀念以免被狗或飼主侵害自身權利
樓主描述的情境,當然是不適合直接"幫忙"他抓進收容所
先撇開法律面,樓主的描述就是沒水準的飼主,沒必要正面衝突,誰知道他會做什麼瘋事?
我會幫忙送進收容所的狗都是沒人看管的情形下
家犬在外遊蕩,而我又不知道是誰家的狗
當然只好負起身為好公民的責任,幫忙把狗送進收容所囉
鄰居飼主要不要去收容所找我也不知道,不過目前還沒看到狗被領回來
樓主描述的情境已違反動保法,要用法律講別人前,自己遵守了沒?
我早就說了,而且也是句老話
連動保跟"某部份"愛狗人士自己都不遵守動保法,是還要玩什麼?
難怪一直都很難進步
再講些難聽點的法律邊緣,法律實務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先把自家的狗管理好,偏要等到別人來害你家的狗
光是舉證就難倒你了,所以真的愛狗就管好狗
狗會出事的飼主10個有9個都是說我家的狗平常很乖
等到出事才來上網取暖又反被炮轟十幾頁到惱羞成怒
光是在這邊就一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