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擬修法,遛狗不清狗大便不罰!!


zphone wrote:
據今日的蘋果日報報導...(恕刪)


現在的媒體還是看看就好

剛剛去翻了一下草案

資源循環利用法

第七十一條 下列為本法禁止行為:

十三、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活動時,

未備有可供清除動物排泄物之器具,

影響環境衛生之虞者。

第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八、違反第七十一條各款之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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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變沒有看到新聞說的

改勸導不聽在開罰

跟罰鍰降到3000的條文

到底是誰啦

那個立委又在走回頭路

當公德心失守

只能依法律約束了

野狗亂大便就算了,因為畜牲不懂人的環境規矩..

但規矩訂給有養狗的人看,這種人還不看不配合...

說真的比畜牲還畜牲,最討厭養狗不清狗大便的人渣..
不罰沒關係,但可參考健康捐,狗主人每個月課征清潔費用1000元請專人來處理大便。

zphone wrote:
據今日的蘋果日報報導...(恕刪)


就算修法通過,真的會罰嗎?
現在過馬路,一堆車不會禮讓行人,有在開罰嗎?
人行道上,機車和腳踏車都用騎的,有在開罰嗎?
一堆法修了,也是不會開罰的啦
修法只是立委找點事情做啦
鄉民罵官員有用嘛
人家都說不罰了
帶狗狗到政府機構前大便就好了
反正不用罰錢
人家都開一條路給你走
你卻只會出一張嘴
上吧~我的愛犬
盡量大吧
就算開罰,流程就是不給執法人員好臉色看
然後上網PO文說政府不作正事只會欺負小老百姓(以下省略500字)

更甚者先跟里長抱怨,里長有選票壓力,就找議員,議員就去電承辦人
「這種小事幹嘛開單呢,勸導就好,你也知道現在景氣不好...(以下省略500字)」

如果承辦人想當個有風骨的公務員,都依法辦理
那民意代表為了不能丟面子,只好聯合更多議員施壓,甚至找立委直接對主管施壓
結果就是承辦人的長官找承辦人去問
「你這樣要害我幹嘛...(以下省略500字)」

承辦人陷入兩難,你要繼續有風骨?流血流汗得不到掌聲?
勸導民眾像對牛彈琴毫無成就感,想到主管的話,想到關中的3丙退場,要把主管的話當耳邊風?
想想還是乾脆坐辦公室吹冷氣吹爽爽比較好

以上是我當警察的朋友給我的心得
一堆人說警察開單賺獎金,嘿嘿,真像是你開太多主管會把你調到深山單位
反正台灣就是這樣,再熱血的人久了也會冷陌

jason3c wrote:
不罰沒關係,但可參考...(恕刪)


花一千元

打個200塊的狂犬病疫苗就有人要棄養

還要花一千元咧...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a-wen-papago wrote:
野狗亂大便就算了,因...(恕刪)


以下純屬來亂的


動物怎會不知道環境重要性呢

便便給沒人管理的草地施肥

讓植物獲得養份製造動物呼吸用的氧氣及回收二氧化碳

並因植物根部讓水土保持一定程度

再加上其他生物(如壁蝨、臭蟲、蜘蛛..老鼠...鳥類等)得以因植物得以維生棲息

所以狗狗在草地裡大便應該是件好事

尤其是這幾年飼主提供高價的飼料

養份一定過剩

所以當自然肥料是最理想

而且綠地不用人們花納稅錢來施肥...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我自已也有養狗,但一定都會將便便撿起來
連我自己養寵物都不喜歡主人養狗不撿便便
若真的愛你的寵物就更要撿,讓養狗和不養狗的人們乾淨的使用公園與道路
不然別人就只是更討厭更反對
我覺得不應該改變,現有要罰金就還是有主人不撿便便了
不過現在是全民時代,我們看到別人家狗狗便便時,會看主人有沒有撿起
沒有我們會好聲的說:請撿起來,沒衛生紙的話,我們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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