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po 寵物不能載前踏板???吃飽太閒嘛?

我曾經看過一隻狗真的會自己跳到後座去坐耶!
兩隻手搭著主人的肩這樣,真的是太神奇了!!!!

zaq62362 wrote:
那不然要放哪裡?事主...(恕刪)
隨便的藍 wrote:
不用會籠子喔?我知道...(恕刪)


所以你現在就是說

騎機車的人沒資格養中大型犬?

看不起我們騎機車的用路人?

還有,

我倒認為放籠子才是最危險的

假若今天出了車禍,狗狗在籠子裡

呵呵~沒地方跑~呵呵

呵呵

隨便的藍 wrote:
不用會籠子喔?我知道...(恕刪)


那一條法律規定騎機車腳踏板不能載狗?!

技安0131 wrote:
https://ww...(恕刪)


其實警察只要直接說 證件拿出來我要攔檢 應該就可以了

什麼踏板載東西啥的不知道在胡扯啥

警察對於一些他們覺得可疑的人 都有權利要求拿出證件攔查

有時候會查到一些逃逸外勞或是通緝犯

沒違規 讓警察攔檢 警察也不會刁難太多才是

只是這堆警察在扯什麼載東西載狗的我不知道到底在扯那些做什麼

Youtube 上面還有很多案例,
這些飼主應該都認為牠們很乖,沒想到牠們會跳車吧!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七、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1條: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40條:任何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七、疏縱或牽繫畜、禽或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4 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來~跟我唸一遍 ~ ~ 寵物!寵物!
寵物,是什麼意思呢?

中華民國教育部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寵物。 家中所養的可愛動物,狗、貓、鳥、兔子等。
遠流活用中文大辭典:寵物。 特別偏愛的動物。如貓、狗等。

這樣懂了嗎~

關於警察攔檢,我再查查,有聽律師談過 攔檢 這件事。

補充:
警察廣播電台 > 法律知識
2014/04/17 琇如十時樂 生活法律103.04.17:聯大法律-劉昌崙律師說:警察盤查身份。
mms://www.pbs.gov.tw/pbs/law_know/596.mp3
廣播內容最前面有切掉了。
律師說:警察必須符合要件: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的可能情況下,或有事實認為已經發生犯罪,當然來查證其他人的身份,或者有危害生命、身體具體危害的情形,所以很多都要符合這樣的條件;或者行經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當然這部份要經過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的准許才可以,基本上警察在查證身份有這些狀況才可以查證。 如果有異議,可以當場表示異議,請他註明異議書。
問與答:警察必須符合要件: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如果對於警察的執行認為有異議,可以要求警察做異議書。警察身上有異議書,跟他說我要異議。

2014/05/05 聰明法寶-陳倩宜103.05.05 聯大法律-劉昌崙律師:警察盤查身份。
mms://www.pbs.gov.tw/pbs/law_know/610.mp3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請Google)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請Google)

(所以那位飼主被攔查,可以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 但是!警察大人,為何講不出法條??有多少警察可以背出法條?這不是跟你們職權相關?飼主一直在問你們違反哪一條法律、為什麼攔我,現場幾位警察沒有一位講得出來,只是一直在跟飼主辯論、無限迴圈!)

2014/05/13 聰明法寶-陳倩宜103.05.13 德律律師事務所 呂偉誠律師
mms://www.pbs.gov.tw/pbs/law_know/619.mp3
播放時間 06:57 起~ 警察臨檢行人要求看證件,如果沒帶,有權要求留置3小時嗎?
答:如果走在路上沒有任何違法情況,他也沒有去認定你有違反什麼法律規定、我現在要進行違法調查的情形,他是不能要求你一定要提供證件,你說我沒有帶,他不能以這個理由把你留置,除非你有馬上發生什麼違規的情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違反其他法律的規定,他必須做情況的調查,他以這個情況要求你提供,你不提供,他請你協同去做這樣的判別,這個東西必須要有合理的事證來證明,如果沒有這個情況存在,警察應該沒有這個職權去要求任何人提供個人身份資料給你核對的問題。

無限期支持台灣文學、台灣文化研究分享了 Taiwan Voice 的相片。
2014年7月20日 13:51 Facebook
[當警察臨檢的對象比警察更懂法律時,會發生什麼情況?](英文版後有中文版)
為了準確度,我好奇的Google一年內的資料,這只是我看到的第一篇。
每天闖紅燈、犯罪的人有多少? 警察又有多少?

老是在抱怨警察不去抓通緝犯,抓這些違規

難道通緝犯會整天在街上等警察來抓嗎?

如果今天公民水準高一些,大家都不違規_警力也不會浪費在這些小事上...

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他人的風險上,實在沒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

我不知道很多人在反彈甚麼.在此警察只是"勸導",又不是直接開單...
基本上如果你愛狗.我想你不會把他至於風險中的.我就在FB上看到狗友說他騎車載狗(小型犬)因為壓到坑洞導至狗狗摔下車被後車撞到重傷的.
其實會稱作意外.就是遇到你不能預測的事.就如同以前剛宣導小孩要坐兒童安全座椅一樣.一開始也是一大堆人反彈.後來大部份出車禍小孩噴出去的都是沒坐專用倚的.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我自己的狗很會坐機車.但我帶他出門一定是後座的人抱著.選擇不讓他坐腳踏處.

技安0131 wrote:
https://ww...(恕刪)

我想警察要表達的是希望騎機車載狗用狗練約束好,曾看過停紅燈狗跑上跑下,車來來往往真的很危險,如果是行進中就真的要出大事了,所以,各位飼主真的不要自認不會出事,只怕萬一阿。

技安0131 wrote:
https://ww...(恕刪)


狗都綁了
前面有幾位眼睛是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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