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熱切冀望扼殺兩個孩子的未來,那你們就去吧...

fujihunt wrote:
整件事情看到現在四名...(恕刪)


那如果沒有因為如此而學到什麼, 那該如何? 繼續包容? 繼續這樣下去?
我不懂...今天犯錯不是初犯, 同樣的行為他們做了幾次, 況且二個人以上犯罪叫什麼, 相信大家都清楚...
原諒了一次, 難後呢, 再原諒第二次, 再來呢...
為什麼你們就要不斷的放縱.... 為什麼就這麼害怕他們承受不了, 一定要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身旁的人,
非得這樣才好嗎??
我真的不懂社會怎麼了? 你們怎麼了? 大家怎麼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marcjacobs wrote:
那如果沒有因為如此而...(恕刪)

法律怎麼走
就只能怎麼辦
如果不照刑責上走
那不就是私刑?

對不起
說難聽一點
在起訴判決下來以前
沒有人有權力對他做任何刑責

而網路上很多人希望對他們幾個所做的處罰
根本就是私刑而已
ache wrote:
真是太好笑了,第一....(恕刪)


請問小狗不會傳染疾病嗎?
人家碰到你就打死牠,你好殘忍唷。
怎麼跟吃肉沒關係呢?你吃肉難道不用殺了動物
那隻小白狗被燒的照片跟烤雞有什麼太大的差別呢?
講來講去就因為你特別愛小狗嘛,如果有人特愛小雞那烤雞業也不都被玩死了。

看來看去只看到一堆『味道』人士
我合理懷疑版主是2位國中生的親戚或朋友(被說中不要生氣阿),是人看到那2位國中生的行為是不會發這個文的。
marcjacobs wrote:
為什麼你們就要不斷的放縱.... 為什麼就這麼害怕他們承受不了, 一定要等到事情發生在自己身旁的人,
非得這樣才好嗎??
我真的不懂社會怎麼了? 你們怎麼了? 大家怎麼了?

不滿是累積而出的
一次次的虐待小動物事件,導致很多愛護動物人士的暴怒,
不過應該要有更長遠與正面的做法,
而不是縱容群眾暴力

放縱,覺得他們沒錯的也只是少部分人

只是,因為很多偏激的言論,
以及無限上綱的氛圍,讓那些偏激的概念醞釀,連帶扼殺其它聲音

這樣跟去圍家樂福群眾有何不同呢?


阿信信2831 wrote:
我合理懷疑版主是2位國中生的親戚或朋友(被說中不要生氣阿),是人看到那2位國中生的行為是不會發這個文的。

又是扣帽子的言論了.....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_kazkaz wrote:
法律怎麼走就只能怎麼...(恕刪)


無可否認的是非法正義存在在各個社會下, 各個國家裡確實有存在的必要...
我相信法律, 但我不相信人性...
今天你們原諒他們, 如果他們知錯, 為什麼現在的態度卻是如此...
說真的, 我找不到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 既不是初犯, 也不是沒人教, 更毫無悔意...
試問 你們原諒他們的理由何在??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不滿是累積而出的一次...(恕刪)


我並沒支持用暴力對付他們, 假使今天有人用了暴力對付他們, 那便是動手的人的錯...
但今天我想試問各位....

他們是第一次這麼做嗎?
他們沒有思考的能力, 判斷是非的能力嗎?
一個人做就算, 為什麼還要找朋友一起做?
既然做了, 為什麼還可以放在網路上, 自以為很帥?
為什麼事情發生了, 影片還是放在上面?
為什麼出事了, 家長反而不檢討, 反而要扭曲真相?
為什麼他們沒有在事情發生後, 公開道歉?


試問以上, 他們這樣的處理態度都算可以被原諒的嗎?
至今已經過了幾天了, 原諒的理由在哪?
誠意在哪.... 就因為牠只是一隻不會講話的狗就應該如此嗎?
你們未免太冷眼看待了吧....
就算今天大家指責他們, 也是應該的,
但小狗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就得該死讓他們玩...
就因為他無辜, 他該死嗎.....
大家只不過把話講重了點, 就搞的好像要把他們逼到死...
那怎沒能想他們已經動手殺死了幾隻小狗...
說句難聽的...現在的大家都只是未來式...他們做的是過去式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支持版主+1 感覺說得真好
每次看到流浪狗的問題,我都覺得很不以為然。
不是上演 高速公路奔襲100公里,救援迷路小狗(記得還有記者全程跟拍)。
就是抗議政府撲殺流浪狗(好像還有個老師 跑去找鴻海郭老闆尋求安養流浪狗)
不然就是對韓國 合法吃狗肉 大表不滿,網路串連1人1信 塞爆韓國政府信箱。

必須說虐待動物的行為是不對的,流浪狗雖然很可憐,但是也不是凌駕一切之上。
每次看的這些新聞,都會感嘆這些保育團體或是充滿愛心的人是怎麼了,
看看我們的基本生活環境,我住在板橋 文化路,附近街弄巷道,都是狗便便,
任由便便風化、隨風飄揚,每天出入都是跟狗便便風化微粒為伍,
隨著呼吸進入體內,很健康、很環保嗎?

我也沒想到,在台灣 路上有人被殺 被砍 被火燒,
都不見得路人會伸出援手幫忙 或者是社會與論出聲撻伐加害人。
看到幾個小學生放火燒流浪狗,結果引起一陣言論撻伐,從小學生的師長親友都被批判的一無是處
還是因為對方是小學生,好欺負嗎?
果真不到台灣,不曉得文革還在搞。

那幾個學生當然有錯,自然有政府、法律出面制止、制裁、再教育。
也會有學校專人進行輔導、追蹤。

關你們這些假保育動物團體人,甚麼鳥事。
那些充滿情緒化的回文更是令人感慨呀。

必須呼籲:不要在欺負小學生了啦!這樣沒有比較強!!

有這個精力 不如作對社會國家有幫助的事,看看別人怎麼關懷社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584054&p=1
marcjacobs wrote:
無可否認的是非法正義存在在各個社會下, 各個國家裡確實有存在的必要...
我相信法律, 但我不相信人性...
今天你們原諒他們, 如果他們知錯, 為什麼現在的態度卻是如此...
說真的, 我找不到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 既不是初犯, 也不是沒人教, 更毫無悔意...
試問 你們原諒他們的理由何在??


你相信法律就應該不會有法律之外的莫名對待。
沒有人原諒他們,只是不希望用近乎私刑的方式去對待?
當然,你應該覺得那一切的訴求都是正當合法合理的。

這樣,跟包圍警察局有什麼兩樣?
balabala.......
我是覺得法律如何規定就如何處理
今天法律沒規定....事件相關人(學生、家長、校長、導師及相關教職員)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
我們就不應該用輿論暴力要求他們照辦
當然,道德面是應該如此

只不過,輿論暴力一旦約定成俗
那以後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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