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 " 平等" 的底線在哪?
"人必定高於寵物" 這點我可以接受
但這中間的差別沒有到 "和別人的寵物同一個空間用餐就覺得噁心 " 的地步
當年美國白人也不允許黑人與之同座 , 因為白人覺得黑人噁心骯髒 , 如同你現在嫌貓狗骯髒 ...
你要說人與動物不同 , 這就如同當年美國白人說 "白人與黑人就是有不同"
請問 , 誰對???
( 我要說的是 , 你現在 "很正當的" 認為寵物不該享有和主人一起出外用餐的權利 , 就如同當年白人心中非常"正當的" 認為黑人根本不該跟白人平起平坐 , 都是很 "正當的"自以為 )
百年過後的現在 , 誰敢說黑人不能與白人同坐 ?
焉知百年後 , 你的言論會不會就如同當年 3K 黨的言論?
寵物當中不會出現金恩博士來幫寵物捍衛權利
因此要由人類捍衛與寵物一起用餐的權例
如果一個白人坐公車時不喜歡一個黑人坐在他旁邊 , 怕骯髒的黑色肌膚會散發毛屑
ok , 白人 , 請你有禮貌地走開...
如果餐廳沒有限制寵物進入 , 而你不喜歡別人帶寵物進來
ok , 請你有禮貌地走開...
當初的厭惡黑人的白人 , 不見得不愛人類
厭惡狗貓的人 , 不見得不愛動物
厭惡蟑螂的人 , 不見得不愛生物
若你熱愛蟑螂 , 你也可以捍衛你和蟑螂一起吃飯的權利 , 若你用餐的旁邊有你的寵物蟑螂 , 我會忍受 , 或者有禮貌的走開
若你認為 "讓老闆難做人 "是一種業 , 那我想不願意接受狗貓在同一個空間用餐 , 更是罪惡 ,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