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社皮吃狗肉....更新.(香肉店事件已落幕)

一下就到了三頁
但沒幾個留言是值得一看的
建議樓主
別管這些瘋言瘋語
持續關注, 有機會就蒐證
吃狗肉貓肉, 對不起, 是法律禁止的
別每次有類似的文章就又把豬啦牛啦雞啦也有靈性
怎麼不去抗議那套又搬出來
你先去修法禁止吃豬吃雞吃牛再來討論
況且說出這些話的人骨子裡根本沒有要替豬雞牛伸冤的企圖
只是想把別人打掛
看到別人無法回嘴, 吵成一團就覺得自己很屌
自己到底贏了什麼?

還有人說只要吃不到自己家的就關你什麼事
同理可證
只要偷不道你們家的...殺不到你們家的...強姦不到你們家的...
就可以睜隻眼閉隻眼嗎

建議樓主
以後類似的文章就別PO在這裡了
去一些動物求生版試試
免的看了這些留言
自己先灰心

在01, 動物的議題跟政治一樣
像思想痲瘋, 無藥可解
Janusthkao wrote:
一下就到了三頁但沒幾...(恕刪)


狗肉可食的主要論點:

1.食材資源利用論 2.傳統習俗論 3.弱肉強食論 4.要吃就所有動物一起吃(不可獨厚狗狗)論 5.狗肉滋補論.....


狗肉不可食的主要論點"

1.愛屋及屋論 2.殺狗殘忍論 3.衛生問題論 4.狗狗親人論 5.逐步少食生物論


其實都各有其理論基礎啦

我個人認為

這兩個陣營該彼此共同了解想法

愛狗的人不需要人家合法吃狗,就一句"殘忍"打死.....

吃狗的也別用"愛狗人都假愛心"一句打死.....


板上每次有這種文章會吵起來不都是因為有一邊完全不管另一邊的感受嗎

至於我呢

我還是支持"少食生物論"

還有

所有動物都有靈性這種說法不是很精準啦

應該是說如果這生物活著的時後你跟他有一面之緣

或許是雞或許是熊貓 羊 豬

對你撒了個驕

我不相信一般人有勇氣把它吃了

就拿在安平港的豆腐鯊.叫他皮皮好了 也紅到大家認識

鐵定沒人敢吃

但到了海產店..還不是吃他同類吃的很爽

但對皮皮友善對其它不友善只憑喜好

這不可取嗎

我不認為

必竟他也有善的成份 理應表揚

若同樣一個人施惡時再來指責也不遲



對施善念存質疑, 替施惡念尋理由

這樣的社會很難美好吧











Janusthkao wrote:
一下就到了三頁但沒幾...(恕刪)


3月22日
今天裝成是客人前往購買,老闆問我要買生的還是要熟的....我回答買生的..
接著他就從冰箱拿出一條狗腿..(從腳趾頭形狀與大腿看的出是狗腿..)
接著他拿起菜刀剁呀剁..分成10幾塊(讓人很難過的畫面)
交易當中她拿了一塊問我要不要吃(當場傻眼楞了一下)
明天應該會送去化驗,已聯絡記者了.....
其實當初本來就不該受美國人的影響〈說白點是威脅〉立那個鳥法+1

美國人不吃是他家的事,我們就是要吃又怎樣+1

我們吃狗肉不文明,那些美國豬獵鴨、獵鹿、獵熊、獵松鼠,這樣就很文明+1

干涉內政,連飲食習慣都被管,喪權辱國啊+1
vitamix wrote:
linsh09大大,...(恕刪)


原來如此,這就跟九宮格打地鼠的遊戲是一樣的吧?

哈哈哈!
蛙鳴之地 wrote:
在台灣吃狗肉就是違法,請對事情作評論...(恕刪)


我比較好奇是第幾條民法....請讓小弟開眼界.....
別誤會喔我不吃狗肉也不吃貓肉....我承認在一次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老鼠肉...請別告我喔
應該表揚店家,怎麼是檢舉呢?

窮其畢生精力撲殺流浪狗

減少公帑支出並創造其經濟價值

滿足人類口慾

怎麼想都該表揚的

狗狗這種動物真是好吃又好玩
以上言論純屬唬濫,如聽信誤用,一切後果摡不負責
還不錯吃...................
佛貝魯男爵 wrote:
我比較好奇是第幾條民...(恕刪)


動物保護法

史瓦杜蘭 wrote:
應該表揚店家,怎麼是...(恕刪)


也不能確定店家都是賣流浪狗吧?
流浪狗問題多(生病、寄生蟲),
而且還賣生肉,買家吃出問題店家也會很困擾吧
fesstiy1100 wrote:
3月22日今天裝成是...(恕刪)</bloc

蘋果記者拍照存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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