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走失兩貓賠10萬? 持續更新...

biog wrote:
拜託,不要講道理講不贏人就在"見笑轉生氣"
而且我是在請劉女履行她的承諾,實在看不出來跟你提的法學有啥關係
還是你跟劉女有啥關係?如果沒有請不要對號入座,謝謝

你講了什麼道理?
開頭就說那是不義之財,你說了算?
至少我清楚知道那是合法的
當然該履行承諾啊!
但想請教一下為何把這筆錢歸類為不義之財?

aristocracy wrote:



我只看到在01比較多人不認同你這位高尚人士的說法
多虧有你這位見笑登生氣的愛護動物人士,立下了讓許多人對於流浪動物觀感更棒了
你的汗血功勞我們都看到了

套用你的話還給你
你做過全國性的調查?
樣本數多少?
抽樣誤差多少?
認為這是該拿的錢財的比例是多少?

空口說白話誰都會
要抹黑他人也輕而易舉
光是01就有很多人不認同你的說法
單憑自己的想當然爾
就直接套用在普羅大眾身上?

自我感覺良好?

你的話可以套用在你身上
你是自我感覺良好喔
aristocracy wrote:
至少我清楚知道那是合法的
(恕刪)


台灣有很多"愚民"只看報紙和新聞

不會看網路的漂白文的

應該不少愚民看完報紙心裡會想

"我再也不要認養貓狗了,至少我清楚那雖然合法但是可能得賠大錢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台灣有很多"愚民"只看報紙和新聞
不會看網路的漂白文的


我算愚民,但我看到的是一個一個煙幕彈
這煙幕彈可利害哩~一邊飛一邊喵喵叫~

瞄~MONEY~喵~MONEY~
EricJaing wrote:
我算愚民,但我看到的...(恕刪)


一邊喵還要一邊此地無銀三百兩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我只看到在01比較多人不認同你這位高尚人士的說法
多虧有你這位見笑登生氣的愛護動物人士,立下了讓許多人對於流浪動物觀感更棒了
你的汗血功勞我們都看到了

你到底想說什麼?
可以一次說完嗎?

還是閣下對我有任何不滿?
這整件事原本不該發生的不是嗎?
我們會在這邊吵不就是因為程女投訴媒體嗎?
你也認同她們照合約走
那為何特別把那筆錢拿出來批?
今天事情如果沒有鬧上媒體
假如你私底下知道這件事(不管來源)
你仍認為不該自行運用?

*********************************
我為之前所有發言不當之處向各位道歉

被圍毆的感覺實在很難過
畢竟我沒有某某哥的功力

但我還是想知道你所謂的重點究竟是什麼?
aristocracy wrote:
你到底想說什麼?可以...(恕刪)


之於合約這一方面

劉女收下這十萬元並無不妥沒有錯

但是詭異的是她的立場

表明了自己是正義的代言人

一定要"給這種人一個教訓"以達殺雞儆猴的功效

在我看來

為什麼正義使者懲罰粗心領養人的錢最後會是進到自己口袋?

而且還是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10萬元...

10萬元我可以拿來付YZF-R1的頭期款了...

----------------------

說圍毆太過了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討論時難免會擦出火花

我也該向你道歉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說圍毆太過了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討論時難免會擦出火花

我也該向你道歉

你好貼心

aristocracy wrote:
你到底想說什麼?可以...(恕刪)


簡單的說幾點重點吧

第一:送養人錯在先,這是無庸置疑的,這點大家都認同
不管合約公不公平,她自己簽署的確就該為自己負責任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該怎麼懲罰就懲罰,這點沒什麼好說的。

第二:但也因為投出媒體,讓很多人看到所謂的不公平的條約
都這麼多年了,不修改就是不修改,牽扯到錢怎麼不成立專屬的機構
然後收據、轉帳記錄都應該要清清楚楚,也就不會有中飽私囊的疑慮

第三:貓壇的一言堂、送養人的過度言論
都只會讓人更為反感,很多事情推行不力,
其實很多志工要負很大的責任,今天你可能無心的言論
造成不少人看到第一印象的極差,間接抹煞了一些默默耕耘志工的苦心
難道這就是要的結果嗎?我想不是吧

而且送養人的過度揣測,加上要伸張正義的言論,加上不當言語很多人視而不見,
反而隨之起舞,加上裡面不合理的內容,完全沒看到貓壇有人要推動修改的意思
只會炮一句不高興就別簽阿,說真的我不知道這樣的發言
對流浪貓有什麼幫助跟好處,很多人都是為了動物好
但是不是把為動物好建立在無限上綱。


沒人圍毆你吧,如果讓你有這種不舒服感覺我說聲抱歉
畢竟每個人的看法不一,讓你有這種感覺我跟你說聲抱歉。
aristocracy wrote:
你講了什麼道理?開頭...(恕刪)


這位高人,請你不要自動跳針
個人沒有質疑過劉女的合法性問題
切結書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程女自己也簽名同意,10萬元是賴不掉的
但是這10萬元程女應該不會是開開心心的給,個人臆測的
這種給的不甘不願的錢財,個人認為跟用騙的沒兩樣,就算是100元也一樣
如果不能稱為不義之財,還是願聞高見

個人是沒有什麼淵博學識,只是你回文就請人回去多讀書很不以為然
個人應該沒有針對你發文,都是針對劉女的態度,你針對個人來,個人當然會有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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