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g wrote:
拜託,不要講道理講不贏人就在"見笑轉生氣"
而且我是在請劉女履行她的承諾,實在看不出來跟你提的法學有啥關係
還是你跟劉女有啥關係?如果沒有請不要對號入座,謝謝
你講了什麼道理?
開頭就說那是不義之財,你說了算?
至少我清楚知道那是合法的
當然該履行承諾啊!
但想請教一下為何把這筆錢歸類為不義之財?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我只看到在01比較多人不認同你這位高尚人士的說法
多虧有你這位見笑登生氣的愛護動物人士,立下了讓許多人對於流浪動物觀感更棒了
你的汗血功勞我們都看到了




aristocracy wrote:
你到底想說什麼?可以...(恕刪)
,如果讓你有這種不舒服感覺我說聲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