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nglin wrote:
假設撞到後,駕駛有下車,那麼駕駛可能要負責的,要付出的,會有那些?
如果照影片上的,撞到後直接跑掉,最後有抓到是誰撞的,那要付出的代價又是如何?
有人可以解說嗎?
假設撞到後,駕駛有下車,那麼駕駛要負責賠償,
就是那隻狗死亡(財產損失).
撞到後直接跑掉,最後有抓到是誰撞的,那要付出的代價
=>駕駛要負責賠償,就是那隻狗死亡(財產損失).
但不管怎樣駕駛可以要求警方將林小姐以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偵辦.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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