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33 wrote:
另外, 並不是申請導盲犬就等於擁有近出任何區域的權利! 一樣, 請仔細看第一頁的新聞文章: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規定,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營業場所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請不要告訴我, 六福客棧不是營業場所!
所以六福客棧阻止客人進入了嗎? 沒有嘛.
chh33 wrote:
3. 即使自助餐區域有一些烹調的器具, 但是飯店人員沒有權力不讓導盲犬帶領盲胞入座 (或是讓導盲犬和訓練人員分開)! 不管你喜不喜歡, 現在的法令規定就是如此! 但是, 這則新聞, 則是在說, 六福客棧不讓導盲犬跟著訓練人員進入用餐區域! 而這件事實, 很抱歉, 就是違反現今法條的!
飯店人員同時也沒有選擇為盲胞指定特定區域方便盲胞用餐行動的權利?
這次的事情不就是黃姓家庭執意進入二樓眾人聚集區域, 不是嗎?
要訓練犬隻適應幾百人的場合, 不會自己花錢雇人請個幾百名志工來配合不就好了, 幹嘛一定要指定那一區那一桌?
loser1028 wrote:
所以六福客棧阻止客人進入了嗎? 沒有嘛.
飯店人員同時也沒有選擇為盲胞指定特定區域方便盲胞用餐行動的權利?
這次的事情不就是黃姓家庭執意進入二樓眾人聚集區域, 不是嗎?
要訓練犬隻適應幾百人的場合, 不會自己花錢雇人請個幾百名志工來配合不就好了, 幹嘛一定要指定那一區那一桌?
1、新聞沒說六福客棧阻止進入,但它提出了附加條件,就是要人犬分離。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是不是自由進出營業場所了。
2、一般人可以隨意進入餐廳讓員工帶位,這個權利,(訓練員和導盲幼犬)也可以隨意進入餐廳讓員工帶位,但前提是不得人犬分離,否則就失去訓練的意義了。
3、道路駕駛我也沒花錢請其它人在路上跑,因為我要去適應實際環境。導盲犬訓練也不應該花錢去模擬環境,因為牠本來就要去適應真實的環境。
不過這個到是讓牠學到了一課,這個社會還是會有對於弱勢朋友沒有同理心的人在的。因為牠的訓練員今天遇到了,牠未來的主人以後也會遇到的,以上您同意嗎?
嚼
ikaritw wrote:
領駕照前,都要經過實際道路駕駛,才能考照。只在模擬的環境中,是得不到實際駕駛的經驗,這一點不知道您同不同意呢?
導盲犬合格前,要經過社會化的學習,才能知道牠勝不勝任。只在模擬的環境中,是得不到實際導盲的經驗,這一點您是否也同意呢?
)
這樣的回答
我認為 合理
那說句實在話
這個新聞實在標題與內容都做的不好
而且這個討論串理,其實我也沒看到到有人反對狗
只是 訓練人仕覺得不被尊重
餐廳覺得希望對現有客人有所交待,所以希望另闢專區服務倒也沒有問題
LOSER先生似乎也希望訓練人仕不要拿導盲犬訓練為藉口 橫行無阻,正常人都不能真的橫行無阻了, 所以希望訓練人仕要多加尊重提他人 ,也是對的
以前聽過一句話就是 :
如果你要求被特別對待,其實表示內心已經殘缺了
如果您對別人特別對待,其實表示您已經有成見了
大家多加體諒吧!!
loser1028 wrote:
所以六福客棧阻止客人進入了嗎? 沒有嘛.
飯店人員同時也沒有選擇為盲胞指定特定區域方便盲胞用餐行動的權利?
這次的事情不就是黃姓家庭執意進入二樓眾人聚集區域, 不是嗎?
要訓練犬隻適應幾百人的場合, 不會自己花錢雇人請個幾百名志工來配合不就好了, 幹嘛一定要指定那一區那一桌?
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嗎? 還是故意要忽略六福客棧違法這一個很重要的事實!
六福客棧當然沒有阻止客人進入! 但是他們硬是要讓受訓中的導盲犬和訓練人員分開! 而這是違法的!
另外, 請你不要故意不看原 po 所貼的新聞, 而且, 在我回覆的文章中, 還特定用紅字引言標了出來, 你忽略別人文章的態度真的很糟糕. 第一篇的新聞: Bella必須有條件進入,也就是要求在二樓用餐的黃姓夫婦,必須將Bella隔離安置在人少的一樓大廳。
現在的情形是: 六福客棧讓黃家到二樓用餐, 但是卻不讓導盲犬一起進入! 所以才會有這一則新聞. 和你所說的: 黃姓家庭執意進入二樓, 這是不一樣的! 如果六福客棧一樓大廳可以用餐, 但是黃姓一家執意要上二樓, 那是他們不對! 但是, 請問一下, 六福客棧一樓大廳有餐點可以用嗎?
ian-hsu wrote:
Bella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黃姓夫婦也依《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領有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當天Bella還穿著導盲背心,一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
雖然文中沒提到有沒有帶文件,但請看最後一句
因為太多人眼睛不好看不清楚,一直回這樣的問題也是很煩的...(恕刪)
我就是對這句話質疑(一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
文中沒講他們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只說他們領有相關資格文件。
沒攜帶證明文件誰知他們有資格啊且不符合規定?
依法論法,
當天訓練人員是否有按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攜帶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及導盲幼犬訓練證明嗎?
如沒有,我即認為飯店無錯,
如有攜帶並供查證後飯店拒絕進入,
飯店即有觸法之虞。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 1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
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視覺功能障礙者應攜帶導盲犬使用者證明及導盲犬工作證。
二、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應攜帶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及導盲
犬工作證或導盲幼犬訓練證明。
三、導盲犬應著導盲鞍。
四、導盲幼犬應著訓練中背心或導盲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