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走失兩貓賠10萬? 持續更新...

damou wrote:
拉會員近01有沒有績...(恕刪)


不要被表象蒙蔽 也不用自以為聰明做過多聯想

凸== 凸 本人小弟我 在01也混很久了

只是被英明神武01管理員自由心證停權後
深感世事無常
於是洗心革面 重新修煉

嗯 10 萬 捐給災民好了
善哉~ 善哉~



存好心 說好話
天外小兔兔 wrote:
情理法,哪個先每個人標準都不一
先走「情」的話,契約也別簽了,因為那樣簽了也形同廢紙不是嗎?


這位高人,你真的跳針跳很大

從頭到尾,個人都沒有說雙方所簽署的切結書無效
既然是有效的文件就該履行這也是無庸置疑
而且你一直強調劉女的合法性,個人也從法理的角度回應你的看法
個人都是從法理情的順序來討論
但高人強調劉女的合法性,現在卻又冒出情理法的順序不同
開始強調"情"勝於法理,所求為何?

天外小兔兔 wrote:
我不需要替誰悍衛名譽,但是請不要把少數人的偏見美化成社會觀感,請不要以一代十
偏頗的報導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所以我們要隱忍? 這與媒體治國何異?


關於這點,因為個人詳閱高人的發言
幾乎一面倒的在為劉女辯駁,實在很難不將其聯想一起
再者,高人說這是少數人的偏見而成的社會觀感
就個人利用機會詢問前輩、客戶或同儕之間,知悉這事件的人
多半都對劉女強硬的態度留下深刻印象,說實在,這不是一個"志工"該有的反應
無關乎媒體報導,因為多數人都不是從單一管道取得資訊

還是強調真的有愛心做善事的志工一定有,也絕對人人都對他們抱著敬重的心、感謝之意
但對於打著愛護動物的大旗,到處招搖撞騙的偽善人士,個人是非常嗤之以鼻
天外小兔兔 wrote:
等你搞清楚前因後果再...(恕刪)


這裡只有妳搞不清楚吧..
前因後果我都知道..爬了二天文

我現在單單就指這10萬元的事..原來你覺的這樣可以拿10萬這是合理的嗎
如果你有小貓要養拜託讓我照顧..我會算便宜點的
原來有簽合約就是合理嗎?
那地下錢莊利息60分,還不出來被恐怖追債也是合理囉!
誰叫他要我這借錢還簽合約!
爸爸愛賭博輸到把妻女推入火坑賭債,誰叫爸爸愛賭要簽合約!
你說例子太極端,那請你去問地下錢莊的老闆看看他的60分利的合約合不合理!
holysongyy wrote:
那請你去問地下錢莊的老闆看看他的60分利的合約合不合理!

『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44條重利罪
hirosean wrote:
原來照顧二隻小貓二個...(恕刪)

某貓談論點:
因為有算進工時 很傷成本的阿
你請一個保母照顧23個月就不只這個價了

厄....有算工時那還叫志工嗎??

某貓壇論點:那有愛心阿....滿滿的愛心照顧的貓咪 5萬算你賺到了

那一斤愛心怎麼算???
我也可以先幫你照顧一年 只算你20萬 算你賺到了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不繼續爭吵,恕刪文退出戰場,這個為什麼沒有刪文功能....

這下子應該會安靜(?)
天外小兔兔 wrote:

TO damou
目前標籤用法
不合的就是跳針、貓論派來的、劉小姐的信徒....等等
那一直在說契約不講情的人是寵物店派來的或是虐貓人士偽裝嗎?怎麼看不見您的標籤?
標籤是不好的行為喔XD
TO hirosea...(恕刪)


?????????????

跳針是事實 貓論派來 信徒???? 契約不講情的人是寵物店派來的或是虐貓人士偽裝嗎???

怪了 我怎沒看到我有說過這些話阿?????


喔喔 你在教大家怎麼貼標籤嗎????

受教受教了~~~

天外小兔兔 wrote:
就算程小姐不是惡意遺棄,未替貓結紮及未通知送養人走失消息一樣違反契約中其它約定
TO hirosea...(恕刪)



那就嚴格執行 契約上的每一條吧~~~~~哈~~~~~~ 簽下去之前要小心喔~~ 口袋要夠深阿~~~
過度爭吵無意義

不再爭吵,內容恕刪
天外小兔兔 wrote:
TO hirosea...(恕刪)


既然不為回收又何來10萬之有?可以改用別種方式吧
而且在那洋洋灑灑的認養切結書裡還有一條寫到以上未做到一條罰1萬?
一整個很金錢取向.說不為錢很難信服於人

再者這裡的人都是在質疑10萬元的標準是怎麼來的.妳可以告訴我嗎?
只有妳不懂..一直答非所問

這裡的人都很理性..不是所謂的妳說了就算..要算也要說個理由來說服我們
很顯然的.在這10萬的議題上妳沒法有讓我們滿意的回答.只有一直不斷的跳針...

今天我不管那個劉小姐在其他貓上面花了多少錢.多少時間.有多少愛心.那也不關程小姐的事
就程小姐來說劉小姐只對她送出的二隻幼貓有過50天的照顧.我只想問這50天的照顧值10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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