凜 wrote:
請問...你贊助01成為vip會員了嗎?
不然以你的觀點 麻煩不要繼續發言 因為你使用這裡的資源卻沒付錢啊
01 的廣告商會替我付,不關你的事。
凜 wrote:
請問...你開始騎機車/開車上路時
付錢給路上的所有人了嗎? 因為它們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來教你真實的道路駕駛技術啊
同時他們也要付錢給我,所以扯平。
請問...你在車版和相機版發問問題時
付錢給回答你問題的板眾了嗎?
有人要收錢再說, 反正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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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世間沒有不付錢的生意,慈善團體要求營利事業場所配合,就是要求營利場所支出其原本應得的收益(包括因犬隻訓練而流失的客群);所以才會有政府以稅賦減免來抵償營利事業的慈善支出。
至於說什麼跟大企業產生消費糾紛勞務糾紛云云的,那更是胡扯一通。領錢當勞工,自然有配合資方「勞動契約」的義務;但是政府必須出來支持弱勢勞工獲得「公平契約」;而消費糾紛更是付錢取貨的正當商業求償行為,跟仗著政府的勢頭要求營利事業單位必需無償配合的慈善團體未免也差太多了吧?
一個晚上就可以看到一大票邏輯不通的春血沸騰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