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態度是對的可是做法就不對了別自以為自己很愛動物就可以這樣說如果別人的動物(寵物)您都"關愛"的話正面來說您很有疼動物的心,這很好負面來說您真的管太多飼主今天不管是如何的情況下去把寵物放在車內事情已經發生,也已變成過去再怎麼樣也只能造成大眾飼主的警惕&外人的關注重點來了我覺得樓主根本是觀念錯亂觀念1.人是萬物之靈的情況下今天寵物被養死了飼主就要以過失致死罪來判的話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是飼主&寵物的關係要定罪的話也要"狗"來定罪或是人類相關法條觀念2.人與動物平等的情況下 那你就不該養動物,因為你沒資格 難不成你會把妳朋友當動物寵物來養嗎? 那過失致死罪就可以成立,不過相對的您也應該放棄您養的任何寵物不知道我這樣說對不對
其實從這件新聞中其實有很多要檢討..愛狗人士當然是相當氣憤,這點可以理解我想飼主也不是故意真的要狗活活熱死以為留了一個縫讓空氣可以流通就好但不了解把狗留在車內的潛在危險性(狗沒有汗腺..留在車內非常危險)需要檢討的地方是..就算公共場所不能帶狗進去那是否可以提供幫忙照料的服務然後其實日後在路邊有看到有狗狗被鎖在車內第一時間沒有辦法聯絡到飼主或是沒有辦法即時趕到是否就直接破窗解救!?我記得之前也有類似的事件..也是發現了但好像怕觸犯了毀損他人財物..所以警察伯伯也不敢動手破壞就會也是就延誤了救援造成遺憾是要尊重每一個生命..但是法律畢竟是用來保障人權為主就算歐美那些很重視寵物的好像也沒有這樣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