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放任大型愛犬在社區中庭奔跑,不需要繫繩對嗎??~


AI.3 wrote:
不用一直舉法律嚇唬人...(恕刪)


想要把狗那個想必是你的願望 祝你美夢成真

有人做錯事,就去糾正他,檢舉他,告發他.
我也是這麼建議樓主的.

大家都有勇氣去舉發違法的事情,
讓違法的人受罰,
法才能發揮它的規制效果,
徒法不足以自行.

至於動腦筋到對狗下手,
那麼也有相對應的法律可以制裁.

我相信樓主是明理之人,
自會判斷網路上的意見,何者為當.
隔壁棟有人介紹
黑心有毒飼料
可以趕快去搶購幾包
下次他出來溜又不上牽繩時
餵他吃一些

/h,n wrote:
常見... 這種人到...(恕刪)


哪邊有工廠用的
拜託推薦一下

另外
聽說手持式很容易衰減失效
有好牌子的嗎
可以私下PM嗎 謝謝
不繫繩放養的寵物,動保法稱遊蕩動物,民眾可以捕捉

飼主不在場時抓起來送收容所,爭議比較少,不過考量寵保和愛寵人的水準可能提告竊盜或侵占,可請管理員在旁觀看作證

即使飼主在場,捕捉遊蕩動物要構成刑法竊盜或搶奪、強盜也不可能,要件不符

鄰居不繫繩放養大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動物保護法,若該犬造成他人受傷還有:刑法傷害、民法侵權賠償

真要講法律,鄰居根本站不住腳
看樓主吧,
他如果想試試看某些網友建議的作法,
正好可以示範一遍,看看法院實務見解如何.

不過說真的,
我覺得樓主是個理性的人,
有正當管道可以處理的事情,
實在沒必要以身試法.

在沒有具體個案發生之前,
說"要件該當"或"要件不符"
都是沒有意義的.

任何一點情境不同,
都會影響事實,進而影響法律涵攝結果.

保重了!

動保法允許民眾捕捉遊蕩動物送交公立收容所

鄰居要對樓主提告竊盜或搶奪、強盜,要有心理準備被反告誣告

誣告是重罪,最高到七年
請提出"遊蕩動物"實務認定標準,謝謝!
ex.行政機關函釋...

ps.如果找不到,你也可以去函主管機關詢問.
finepupil wrote:
動保法允許民眾捕捉遊...(恕刪)

不用跟"某部份"愛狗愛心人士認真了
動保法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會拿出來壓你唬你
平常連他們自己都不遵守動保法
卻整天大聲嚷嚷吵著要別人尊重動物啥的


newnewdog wrote:
請提出"遊蕩動物"實...(恕刪)

很多家犬都是飼主放養或不牽繩走失,而被捕狗大隊抓進去過
或是被民眾送去收容所
可以去告民眾跟捕狗大隊偷竊或侵佔你家的狗嗎?

或者有任何一例被告成的例子你舉出來給大家看看好嗎?

實務例子給你了,接下來再看你怎麼繼續凹囉
我從來不凹,
因為我只看到樓主描述的事實,
而不會去假設一些與本案無關的事實,
全部參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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