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vt wrote:我是認為應該開放特定商家捕捉流浪狗來販售供民眾食用,這些特家商家必須有執照,考照項目包括流浪狗處理流程(含分辨是否家犬)、狗肉處理衛生、及人道宰殺,這樣不僅解決了流浪狗問題,冬天也可以進補,更重要的是養狗的人會比較用心把自家的狗看好。...(恕刪) 贊成
腦殘代表 wrote :小拔兔 wrote:不需要去管他們......(恕刪) 素聞小拔兔在01是位德高望重的人士那些亂七八糟的網站連我這下流貨都不知道有這種網站怎麼小拔兔都會去流覽...神呀...(恕刪) 正所謂貪官奸清官要更奸不臨惡地怎知有惡人
腦殘代表 wrote:素聞小拔兔在01是位德高望重的人士那些亂七八糟的網站連我這下流貨都不知道有這種網站怎麼小拔兔都會去流覽...神呀 不知大大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去流覽什麼亂七八糟的網站才能知道有那些訊息?日前在討論廢死與否時,很好奇歐盟國家和我們台灣的一些差異在哪裏,只是稍做孤狗便得來一些文字訊息而已,也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網頁 別想得太開心了,圖我沒看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