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貍糊塗 wrote:
我朋友已經確定不跟中...(恕刪)


某協會認養協議書~

認養人必須配合每個月將認養之犬貓後續生活照回傳協會指定信箱每月最少一次(第一年每月最少三次)
倘若認養人在協會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讓狗狗(貓咪)完成絕育手術,協會將有權向認養人所取違約金五萬元整
[成犬的期限在下面第2條是認養當天...]


1.本人已年滿20歲;如未滿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領養日需依法辦理犬隻/貓咪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成犬/成貓絕育等事項,幼犬/幼貓需於六個月大時辦理結紮,並出示醫院所開立的結紮証明,需讓送養人至住家拜訪查看狗結紮與否。
3.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以醫院的注射手冊記錄為証明依據。
5.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以就醫記錄為依據。
6.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8.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9.本人不得任意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若因任何原因意圖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必須先通知送養人並與送養人討論,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10.當認養動物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十二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予送養人,不得擅自處理遺體。
11.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三次之住家拜訪,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送養人不定期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以認養追蹤訪談記錄表為依據。
12.本人保證所提供予認養人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本人聯絡方式(包括住所地址、聯絡電話、email等)如有任何改變,必定會用書面或MAIL告知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3.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4.本人不得使認養動物遺失。
15.將認養動物遺失時,本人負有於遺失時第一時間告知送養人之責,先電話通知,後補EMAIL或手機簡訊,以之為憑。
16.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给付違約金二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立即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或下落生死不明者,本人應另行给付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7.本愛心認養協議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8.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亞利安星人 wrote:


某協會認養協議書~

認養人必須配


搬石砸腳,不平等合約罷了!

怪不得別人乾脆直接花錢買寵物,然後和更換手機一樣,玩膩就丟!

iamdarlong0315 wrote:
搬石砸腳,不平等合約...(恕刪)


說真的買狗還是領養跟棄養真的沒什麼關聯
會丟的就是會丟,管你米克斯還是品種

認同樓主觀點!!!
同樣是人也有選擇權利,為自己選擇的狗負責任就好
自己沒棄養 沒虐待 憑甚麼只能領養米克斯! 那其他狗就不可憐嗎
有愛心做好事不是選擇犬種吧

說到底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即可!

羊咩咩咩咩 wrote:
我待過動保團體一陣子...(恕刪)


這麼鴨霸喔!!
說實在現在因為動保意識抬頭
很多事情都沒有以前來的單純和感情了
大家不斷的拿著法規壓制著每個領養者
原本的愛心及美意完全被磨光光
我喜歡以前撿流浪狗的心情
下個課<國小>就可以撿到一隻在雨中無助的小狗
回到家求著媽媽讓我養!
那份人情味沒了!

爸爸也是撿狗一族!全盛時期家裡七八隻狗每隻都很可愛~
那像現在你遇到的遭遇!!
粉扯!有夠扯!!

羊咩咩咩咩 wrote:
做什麼唷~就是三不五...(恕刪)


你好口年喔!
愛心是這樣被踐踏的喔!?
看吧!不是我們想說中途或動保什麼!
而是他們靠著團體力量大所以可以罔顧社會形象而不擇手段!
不恥!!
當然不是全部的動保有這樣的素行不良的素質!

MIMI眼 wrote:
這麼鴨霸喔!!說實在...(恕刪)


真的阿~下面是朋友轉述對方給我的話
n是我朋友,mie是我

第一張內容因為有點混亂,紅框處是轉述對方的


朋友的話


轉述對方

亞利安星人 wrote:
某協會認養協議書~

認養人必須配合每個月將認養之犬貓後續生活照回傳協會指定信箱每月最少一次(第一年每月最少三次)
倘若認養人在協會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讓狗狗(貓咪)完成絕育手術,協會將有權向認養人所取違約金五萬元整
[成犬的期限在下面第2條是認養當天...]


我是覺得改成"代養協議書",
會必較合乎協議內容.

亞利安星人 wrote:
某協會認養協議書~認...(恕刪)

認養當天= =

都不用禁食

都不用先給獸醫做過身體檢查確認有沒有辦法接受手術就是了= =

瘋子團體.......
米克斯只要能夠送得出去就要感謝認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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