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求]開車撞到狗.....請大家一定要把狗綁好 拜託

昨天跟男友騎摩托車在回家的路上,在200公尺前就看到一隻小雪納瑞邊跑邊跟路旁邊的人還有一隻中型犬玩(好像是主人又好像不是),那時男友就已經放慢速度準備要閃牠了,沒想到那隻小笨狗越玩越開心,開心到忘記自己是在馬路上跟那隻中型犬在跑追逐戰,從路邊邊跑到路中間,而且完全沒有看路直直往我們這裡衝來,坐在後座的我嚇的大叫,男友也趕緊煞車,這時小笨狗才意識到危險跑回路邊!差那麼一點點 我跟男友就變成殺狗兇手
就愛喵喵叫
water12311979 wrote:
這是兩碼子事吧......(恕刪)


也有兩光的流浪狗
我昨天晚上騎車出去 騎的路比較偏僻 有些地方沒路燈
因為很暗 速度並沒[騎很快
忽然發現前面有一隻狗 就站在路中間
我一邊減速 一邊靠近牠
正準備"叭"牠 牠緩緩的走到路旁

我緩緩的加快速度 當時心裡的os
"狗老兄 晚上別站路中間 特別是你又是黑色的"
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阿
記得上個月
也是在中和景平路上 接景新街口

騎著摩托車 剛轉進景新街口 看到左邊逆向路旁有對父子
看起來是要過馬路 我就在想要小心
那小鬼看起來一副過動想要馬上衝過馬路的樣子
我就先放慢速度想說先讓他們過

沒想到他們就沒有要過
正當此我就想說加速過去好了
那該死的小弟這時馬上衝過馬路

當下煞車不及放鬆油門想說讓他從我後面過去
恐怖的是那白爛小鬼居然給我轉向要從我機車前過
當下心理整個糾在一塊 想說完了要撞到人了
趕快用力給他煞車煞下去
那小鬼就從我前面跑了

他老爸居然就在後面慢慢晃好像沒他的事
也不會說抱歉 也沒罵他小孩 還在那邊跟小孩有說有笑

今天要是這樣死的是我 我想他們也是沒他們的事就跑了
記得小時候都被家長千叮嚀萬囑咐要小心看車沒小心還會被罵
我真不知道現在家長是怎麼了 好像他們家小孩永遠都是對的

看到這麼多人對寵物寵愛的心態 就像今天對小孩的溺愛一般
往往受傷害 死的都是別郎的孩子 自己的沒事就好
我也有撞過
不過那時候是國中
騎腳踏車的時候
那隻狗好死不死
看到牠在那邊跑
之後衝到我前面
剛好撞上去
害我腳破皮
之後就看牠 哀嚎的跑回家...

orange81 wrote:
雖然動物沒繫好是飼主...(恕刪)

不好意思,在這裡我要舉兩個真實的例子

高一那年,早上上課中同學A君接到訓導處的消息,他母親早上在買菜的途中,車禍身亡.
原因是一位飼主的狗沒繫好跑到馬路上,正在騎車的A母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後,被後方的雙載騎士輾過,
一死兩傷(狗沒事).

幾年前,在回家的巷子裡,當時騎車時速不到20公里,遠遠就看到兩個國小生在騎單車追逐嬉鬧,其中前面那一個,
完全沒再看前面,後來我乾脆把車子停在牆邊,結果他自己撞上我的機車.
名稱:動物保護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31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
者,得按次處罰之:
八、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出入於公
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經勸導拒不改善。



名稱: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89 年 01 月 19 日發布 )

第 4 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適當防護措施,指伴同之人應以鍊繩牽引寵物或
以箱、籠攜帶。






這幾條法規應該多多宣導啊!
不是只有看到人家虐狗才想到動物保護法,
養狗的也該看看應守的規定。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就在剛剛
當我很快樂的買完了鹹酥雞準備回家好好享受的時候
看到騎在前方的一位小姐突然摔車,我還以為她和別人相撞
可是卻只看到她一輛車而已,而在她摔倒的同時我看到一團咖啡色的小東西往旁邊的公園跑去
原來又是狗狗,很多帶狗來公園散步的人都不把狗狗鏈好,公園旁邊就是馬路耶,到底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啊
我趕快把車停好,走過去要幫她的時候旁邊有很多歐里桑和歐巴桑一直在說風涼話,也不幫忙她把車扶起來
看到有人倒在你面前還能視而無見的繼續說風涼話,也未免冷漠的太過頭了吧
那位小姐好像摔的不輕,車子的外殼也掉了一塊下來,真希望她沒事

最後真的很希望每位飼主們,帶著心愛寵物外出散步的時候請一定要記得鏈好您家的寵物
想讓牠自由奔跑也不能在市區啊,有沒有想過牠的自由奔跑可能會帶來傷害
真的不想再看到有人為了閃狗狗而出事了

這種事很難界定誰對誰錯,畢竟沒人曉得這狗是誰養的,所以無論是騎車或開車還是需小心,但如果是自己人類豢養的,那就一定要繫上狗鍊。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煩事掛心頭,便是人生好時節。
我有養兩隻狗,也認為一出家門就一定要把狗給綁好,
一來可以不怕走失,二來狗狗會很安全,三來路人不會受到太大驚嚇!



我上週五才騎機車撞到一隻黃金獵犬!
真是恐怖!
而我機車上除了我,
還有剛下課的小四女兒以及一隻哈士奇!

那隻黃金獵犬穿越馬路找牠在路邊停車的主人,
我摔車後,
狗主人根本無動於衷,
繼續停自己的車!
我的前輪土除斷裂,
小女兒擦傷,
我跟我的哈士奇無傷。
倒是我的哈士奇挺身而出,
雖然牽繩還掛在後視鏡上,
但仍然攻擊那隻害人摔車的白目黃金獵犬!
不過,
我想白目的是主人吧!

黃金獵犬後來逃之夭夭,
可惜我的哈士奇沒獲得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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