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有人說到
私下罵人不會成案
也就是說
只要私下罵人
都不會違法??
假設有人私下問候你的家長
大家也會樂意接受?
警察不想辦,未必是不能辦
只是警察偷懶
只要警察發現很好結案(因為原告被告都很顯著)
相信警察會很樂意去辦

再者
樓主不管是對狗或對認養的未知者都很不負責任
要換新家之前一定要針對寵物住宿方面著想
畢竟對於寵物來說
他也算是家中的一份子

即使最後走到要送養
對送養的家庭
也應該詳加選擇
而不是寫個幾句
就想幫自己的寵物找到新家
這樣是不對的
倘若樓主真的就是這樣不負責任的人
那對於那隻哈士奇
只希望牠能找到負責的主人了
我是覺緣體!感覺緣分的實體 ,請不要弄錯了
這國家是講法的 !!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辦 私下罵人的法條 .....除非你恐嚇...
很遺憾 就是降子.....
就如 人家眼神看不起你 很不屑 態度很差 也能讓你很不爽 可是也是告不了....
人家搶你女朋友 你很不爽 你能告他嗎??

弄清楚要告啥法條再來說嘴...... 跟原告被告沒有關係 根本沒有法條可以辦.....又不是警察爽 你爽告他 就能辦....
要有法源依據 要講法理的...

私下罵 就私了吧 你也私下罵回去....只能降子...

雖然法律沒辦法 但是法律外還有道德喔.......不要私下亂罵人喔!!



狗狗不是你的家人嗎?
怎麼搬家會完全不顧慮到狗狗的立場...

當我們決定養一隻狗時,
不就是要照顧牠一輩子,
就像照顧自己的小孩一樣嗎?

今天有人會說:「要搬新家了但沒有兒子的生活空間,有人要嗎? 我兒子送他!」

小題大作的提告是沒啥意思,
但樓主的這種作法真的不是很讓人贊同...
不是法律上的問題,而是道德上的難以接受。

除了上班時間以外,
我們家幾乎所有的私人時間與活動都會考慮到狗兒子能不能參與...
下了班就要多陪陪他,是我們的責任。
甚至狗狗身體不舒服除了看醫生我們還會請一天假家在家裡觀察他,陪陪他。

看到有人把養了幾年的狗狗往外送,
就像看到有小孩被爸媽丟給社會局寄養家庭甚至孤兒院一樣,
真是人間悲劇......

恩~我看有90%的人覺得我很雞婆的樣子...那OK吧!
我講完以下我要講即不再回應:

1.樓主要送狗動機是什麼? 明明知道有養大狗為什麼選屋不要先想一下狗呢?
因為狗絕對不是他的主要選屋因素.請問這真的是有心要養嗎?
根本是想要棄養.還要去問管理員.你也幫幫忙.然後上來寫那幾句話
我有狗要送養....如果你家是別的原因我沒意見.但你目前的狀況我就有意見
真是為你的狗感到可憐....連送養也是隨隨便便打幾個字

但目前鄉民覺得我是多管閒事.當然~養狗的人都不在乎他的狗了.我是在有意見什麼
但請看清楚..我講的每一句話都沒有口出惡言....然後呢? 這位樓主直接PM我這種
 標題...(請自己往上爬樓一下).然後一再辯稱沒有對我講這種話.
對~我不PO出來你是不會承認.另外你說我罵你你可以紅字PO出來嗎?
但目前鄉民是覺得我被罵是活該.恩~那就這樣吧! 竟然如此那就是贊成這位樓主的行為
當然我是有說出要去警局.我不怕事...但我也不是閒閒沒事做.有鄉民覺得我這種小事也要
上警局.在浪費社會資源.OK~你們這樣覺得的話我可以了解.有人想看戲.有人覺得我浪費資源
等改天你接到這種PM覺得很符合你的特質的話那我接受.現在請搞清楚如果我先幹繳他那我被
罵那我活該.但事實呢? 我哪一句話有對他人身攻擊.

2.我星期一去警局我不會對他提告.我要去辦我的事情.反正鄉民也不是對焦在狗的事.只是想看
熱鬧.提不提告也都有人有意見.我也不是閒閒沒事做.每天要上來PO進度.因為大家的回應讓我認為
我是雞婆被罵活該....所以就這樣吧~想看熱鬧的讓你們失望了

3.現在PM罵人都是沒事的.恩~我了解.難怪現在教育失敗.

這件事我已經看清楚了.反正我雞婆被罵活該...這就是我的結論.大家養一養.搬個家就來把寵物放棄吧~

我回應就到這.不想再管閒事.以免被罵.我也沒好處拿還要去多加事情給自己做....
他家的狗真可憐有這種主人......



或許樓主把狗送養不是個好方法~可能樓主真的有他的苦衷~~

這我們不是完全瞭解~~只希望樓主能再努力看看~~最好是能把狗狗留下來~~據我所知~~公寓大樓可以養狗的

也不是只有少數~~小弟目前的也沒有限制~~但是若真的樓主無法繼續盡到照顧的義務~~只能說很遺憾~~希望

狗狗下一個主人會更好更有責任感~~而不是劈頭就是樓主真是沒責任這種沒有意義的話是嗎~~而且樓主的狀況

你有意見??不知您與樓主是什麼關係

說實在的~說得到做不到不也是一種教育失敗~~~~~您知道我說什麼的~~
きょうから俺は!!!
大家還是把狗這種有感情的生命太過物化!
把像自己小孩一樣的狗狗送走就是不對。

除非你是身不由己,
如狗主人自己生了癌症還需要人照顧而沒力氣照顧狗,
但這理由也只對獨居者成立,成員有兩名以上的家庭,
每一份子都有照顧狗狗的責任。

好多理由造成不能繼續養狗?
事實上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如果有真心把狗當作是你的家人的話,
根本就不會有「送人」這個選項...

我不是很能接受「寵物」這種用詞...
不受寵了就可以丟了的物品嗎?
是不是各縣市(還是各大樓)規定不一樣?
我家這邊的大樓家家戶戶養的大狗(其實也不過是中型犬)可多了.
黃金.拉布拉多.什麼狗都有.更別說小型犬了
--不過大家都教的不錯吧,我想,沒聽過太多的狗叫聲.
不過大樓週邊的道路黃金不少,常常踩到 = =

如果可以,還是跟管理委員會講講看
如果狗有在教,應該是不會造成住戶們的困擾.
盡量還是自己養吧--除非你真正不能養的原因你並沒有說出來.

H大有比較心急口快,但言裡行間倒是沒有太超過.
倒是原PO,你PM那樣的信,即使沒看到內容,光標題我就覺得不妥.

我也很喜歡動物.
可是一直沒有付諸行動的原因就是我很清楚自己個性,
我是那種熱度只有三分鐘,膩了就會不喜歡,
會把情緒遷怒到寵物身上(我沒真的養過啦,只是判斷自己個性)
而且也懶,不可能天天帶寵物去"放風"

所以就只能,只會逗逗別人的寵物,看看圖片,在寵物店前徘徊一下
滿足一下就算了.

養寵物是一種責任,我一直都懂的,相信,原PO你也懂得.

玩手機可以玩上一整天
如果大大真的不負責任的話,我想他應該也不會在這裡port文送養了!!要嘛就直接丟了..那還要來這邊請人養呢??更沒必要讓人回文責備...

我想大大應該有他的理由..但是覺得不會是搬家這個藉口!!
我不能認同你的說法,
把沒有求生能力的家犬隨意丟棄,
就像把家中不識字不識路的小孩帶到夜市人群中放著溜走不管一樣,
那是沒人性而不是沒責任感!

沒責任感只是性格上的缺陷。
沒人性那根本沒救了,
失智老人被刻意丟棄街頭無人領回.......?
你會說他家人怎麼那麼沒責任感?
fanyulin wrote:
大家還是把狗這種有感...(恕刪)

雖然離題,但我覺得購買動物的人其實都是物化動物的幫兇...
買的同時你就已經在物化它了
換個角度來說,你雖然付出愛在對待它,但你同時成為物化動物的一個環結
因為有需求,寵物店才會將許多的動物給物化
而那些不怎麼幸運的動物,沒人垂青的動物就只能註定老死在牢寵裡
之前新聞報導中的在野外被遺棄餓死在鐵籠裡的狗不就是這麼來的
所以我覺得領養流浪犬才比較稱的上尊重生命
我知道我這樣說會被購買狗狗和其它的人公幹
請開始吧...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嘴炮照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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