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Hong wrote:
你覺得一筆民事賠償就可以抹去那種難受嗎?
就算有民事賠償也是你要賠給對方 , 請搞清楚 !
ShadowHong wrote:
請善用自己的大腦
大家的大腦都很清楚 , 請先善用自己的 !
ShadowHong wrote:
老實說,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是分責任歸屬的問題吧?有第一與第二責任,
我沒有說全部都是我的錯,請問小巷子應該有限制時速吧?在那麼快的車速下本來就很容易造成事故,這是很多駕駛都要引以為戒的,而不是在這為了反對而反對。
還有,你的意思是,狗本來就比不上人,早就這樣說就可以了,也不用理會了,
我放在一起的意思是,要是今天衝出去的是小孩子,還會被那麼多聲音反駁嗎?不會了吧?就像你所說的,大部分的人和法律是不會把狗當成人的,這個大家都知道^_^
可以不要再用回覆誤導我的問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