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大家一下像我這樣持續發佈狗狗好轉的資訊相片或者是影片然後 原飼主 才 出現你們會怎麼辦?只能跟他要求這段時間的飼養費用以外應該也就只有這樣了吧?當然如果真的是原飼主來認領應該要提供1.購買證明(如果有的話)2.就醫證明(因為一定會打預防針)3.日常生活照還有其他佐證的資料需要提供嗎?可是我上網看了動物保護法動物保護法第十一條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動物之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但因緊急狀況或基於科學應用之目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者,不在此限。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之需要施行動物醫療及手術。以上法條 都是我覺得 原飼主違反的動物保護法想請教大家看看 是不是有其他意見
hoshikako wrote:我想請教大家一下像我...(恕刪) 不要這麼累台灣對遺棄動物 罪不夠重===============================================多PO幾張最近的照片吧
Hamersley wrote:不要這麼累台灣對遺棄...(恕刪) 一萬多塊還不重哦?狗咬人 也三萬起跳...是執法單位不趕動手 還是?像上禮拜我外婆 被鄰居的狗咬據稱 那隻狗已經咬了六、七個人了所以我就打電話去 轄區的動物防疫所結果他們的答覆是...他們只能勸導而已最後還是得報警...
Hamersley wrote:最近狗養的怎樣呢應該...(恕刪) 之前看過毛小子的人最近再來看的人都覺得他變大隻了後腿也更有力了而且還學會了 坐下跟握手正努力讓牠朝橫向發展古代牧羊犬毛長得還真快...我家人拍很多牠的相片我自己只拍了這張等我跟我家人要到相片我再傳上來她們倆個常常睡覺都會抱在一起
老狗吃嫩草篇妹妹(臘腸狗)已經六、七歲了現在跟一個年輕小伙子 常常抱在一起睡真的是老狗吃嫩草...另外毛小子 已經有名字了他現在叫ArMani最後這張是剛來沒幾天的相片大概是5月18日吧~其實當我們拾獲ArMani的時候他的毛就已經被剃成這樣了我們只是幫他洗澡而已應該可以明顯的看出來ArMani的後腳 硬多了吧?一餐要吃很多種營養食品呢~而且腳蹼剛開始幾乎是軟軟的現在都有帶他出去散步或者跑步還有玩溜滑梯腳蹼比較正常、健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