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千 wrote:
只是一個對生命的尊重與憐惜
趙小千 wrote:
生命教育在於個人心態問題
對生命會尊重與憐惜是件好事。
但是請了解尊重生命不是只有尊重「生」而忽略「死」。
非洲的難民與路邊的野貓野狗都是一樣。
當你開始餵食流浪貓狗小鳥...等動物,你在無形中就剝奪了牠生存的能力。
讓一個人(或動物)長期處於饑餓,但是又餓不死的狀態,並不是做好事。
那只是一個自私的人類滿足自己「需要做善事」的需求而已。
Lisa_Hsu wrote:
一知半解就是要隨便屠殺餓死動物的心態的人,更為可悲。
說別人一知半解之前,也煩請您自己照照鏡子看看自己。
您的資料來源與知識誤解程度,除了讓人訝異之外,與您的發言根本就是自打嘴巴,煩請不要再誤導他人。
趙小千 wrote:
只擔心 會開始威脅到浪貓的生命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
我深怕他們會找來清潔隊的人來抓貓
或是使用老鼠夾之類的防止他們在停車場進出
這張公告 讓我擔心至極
我不知道他們會對浪貓做些什麼
也很想去找管委會的人談
是否有愛貓人士 能提供我意見 去避免他們受到傷害呢?
若流浪動物沒人餵就會餓肚子會餓死,那街上應該不太會有那麼多流浪動物才對。
會不會是因為你的固定餵食改變了那些流浪貓的生活型態和活動的範圍,和社區居民的活動範圍有了過多的重疊才讓居民對牠們的存在感到困擾?固定餵食有可能造成流浪動物的依賴,反而使牠們失去自然覓食的能力和對不喜歡貓狗的居民的生活造成衝突。
若因以上的變化使得流浪貓狗被捕捉被撲殺,這應該不會是開版大樂見的吧?
若要感歎台灣民眾對生命的不尊重,那用讓流浪貓狗離開人群聚集之處避免衝突,讓牠們和環境來決定生命的歸屬比較好,還是讓牠們和你們口中不尊重生命的人們起了衝突後被捕捉被撲殺比較好?談點實務如何?
當牠們的生存權因和社區居民的權利產生衝突,管委會該如何處理?想都不用想。管委會要維持的是住戶的生活品質而不是流浪動物的生活品質。或許你在的時候會注意餵食清潔及清理排泄物,但你看不到的時間,流浪貓會管得了自己嗎?有人會接手你會做的事嗎?
在面對實際狀況時只看自己願意看的那面就是如此、就是有盲點。若不能站在不喜歡流浪貓的人的角度預先設想及防範衝突發生,那到時才怪別人不尊重生命,用殘忍的方式來處理流浪貓,那就來不及了。
希望你能找到合宜的方式,妥善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