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SOLONG wrote:
也不一定有保障啦有同...(恕刪)
如果處方上有不得替代字樣自然是不會替代
但是前提是要有科學證據B藥比A藥差
沒有道理測速槍測AB兩車都是時速100
只因為A車是你喜歡的品牌,就硬說A車比較快吧
但是光是台灣國產藥廠就有100多家
除了某一些特定藥品(教科書上指定的)
就算在美國也沒有醫師指定一定要哪一個廠牌
如果是診所跟藥局真心要合作
診所一定會給藥局明細
藥局也一定會與醫師討論過
畢竟一方有處方權,一方有調劑權
合作才是對病患(不論是人還是動物)的醫療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