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qenkung wrote:
非常不同意你的作法請...(恕刪)


警察=公務人員=公僕

公僕自然要為人民服務

大案小案不是警察在決定的,法律條文寫得清清楚楚還可以由員警自行決定辦不辦.

那6法全書乾脆廢掉不是更好?

台灣人民普遍對警察沒有好感,01上也出現不少抱怨警察的文章,為何沒信心這是警察自己要去思考的.

什麼叫做有意義的事?

近日警界最大的新聞不是抓到重大逃犯或辦了什麼大刑案.

而是一群警察包賭收賄.

真是好樣的

ELS56 wrote:

還沒打算問她...那等什麼時候問...

所以今早有和他連絡也把我沒好好傳答的部分整理了


ELS56 wrote:
錢真的幫助不了狗媽們 狗才是最重要的

sorry 並沒有說人不重點 可能是意思沒清楚造成誤會 sorry

ELS56 wrote:
2、狗媽和第二台車的車主一起到醫院時都還認為是第二位車主撞的 也沒在追究 只請車主下次注意一點
是事後大家討論覺的不對 才去調影片出來
也才發現這樣沒有道德心的車主 說法大有問題...可議..

這部分也對不起了 確認好像說的不太清楚 因為不知您一個回這部分
但我也一時想不起來那的不對
因該是把 討論放在 調影片 之後吧 這部分 我會再請教愛媽當時調影片的情況


ELS56 wrote:
意思是說...狗有自主能力...?
所以不必管制他...不必牽繩什麼的...?
他大小便會自理...?
在哪裡解決阿...?
你這不是要大家譴責質問狗主人嗎...?

確認這部分愛媽要被譴責與質問
但沒有這樣 愛媽有時也會太愛狗而看不見這些可能可發生危險
而狗確實很有自主能力 在家會有定點上大小便的地方 平常出門 也沒在牽 就一直乖乖的在旁邊
因該是小黑更之前的主人 就這麼教他了吧 所以真的是乖

ELS56 wrote: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車主故意去撞狗嗎...?
有證據證明嗎...?
先對車主灌上一個惡意的形容詞...你的良心在那...?
再來...同樣是生命...能免則免...那大家都不要開車好了...
連走路可能都要拿放大鏡...看看地上有沒有螞蟻.跳蚤什麼的...?

同樣是生命但 螞蟻.跳蚤 不是被人"放生"所造成的
浪狗確是如此 而就算是一生下來就是浪狗 他們的上幾代 不也是有人養
而對車主的說法 只能等找到人了才能再確認

ELS56 wrote:

如果車主有急事...親人在醫院被開病危通知...
我的意思是不能只以自己為中心去思考問題.

確實 但網大們一直說車出事不認帳 狗死要車賠
我才會補上這句
與整件事情和處理沒有關係

ELS56 wrote:
如果車主是個真正的超級大善人...
好吧...他閃狗了...發生重大意外...
那請問這可以上綱到什麼程度...?

sorry 這句也是 網大們 一直說我們的要求無上綱
才會這麼回話
與整件事情和處理沒有關係
我就是我
看影片小黑躺在路中央的時候

我的感想是: 誰會是那個倒楣鬼.....

小黑跟車主都是受害者

凡。人不可擋 wrote:
是這樣嗎?你跟狗主有啥關係?可以代表她發言??
你怎知道不是下面這段需求??
die666a wrote:
愛心媽媽可以控告車主撞狗逃逸,看是要動保法還是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的法律都可以
車主也可以控告愛心媽媽沒管好狗,以他的車子受損/精神受到驚嚇...等理由索賠
然後雙方就上法庭攻防,一切交給法官裁定誰該賠償誰.

這個本來就知道了

而我和狗主

也只是認識的愛媽和朋友關係
盡我的能力幫忙想法子處理
我就是我
likeyoubaby wrote:
連為狗下地獄普渡的心...(恕刪)

這沙小!

還不斷洗版!

是因為有篇上萬元的「心經」被關,才來這裏發洩嗎?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powerkk wrote:
我是覺得這問題也不是...(恕刪)

嗯,開車真的要小心一點,
我開車的最怕左右兩邊靜止不動的物品或人,
常常會被馬路中間要過馬路的人嚇個半死,
尤其是有人站在馬路中間的分隔島上,
如果分隔島上有樹木,人又靜止不動,
眼睛真的有點難遠遠馬上看到~
另外,如果真的是狗變小孩子,
以這次的情況,高度至少會是狗的5倍以上,
除非是小孩子過馬路用爬的,
剛好又穿的黑衣服,這樣才能與這次的狀況做比較,
會有這麼多人說狗主人不對,
真的是有太多人曾經被類似的情況害過

powerrun wrote:

別自以為01無敵,
上來就可以肆意曲解道理弄死車主,

只是認為01上有很多大大 可以幫忙
只是轉過來的文章
過多的只指車主的不是
沒有說明愛媽的不是與悔過
而造成大家這樣的鞕打

而也在和愛媽好好的討論了解她的原意後
再整理出來
我就是我

hslds wrote:
但如果他真的是蓄意
又如果車主撞出興趣了 將會是更多的狗狗的不幸
又如果車主更大膽的去撞人 (恕刪)

簡單說就是飼主認為車主是故意的!!!


hslds wrote:
也確實有很多人為了自己的狗狗被撞而獅子大開口(和撞到人差不多)
但沒打算這麼作 就像大大們幫忙解釋的法律問題 都留給法律去處理吧

簡單說就是告到底
hslds wrote:
所以今早有和他連絡也...(恕刪)


所以"妳們"到底要什麼?

法律上
狗被視為物品
所以只能用賠償
(虐代動物有刑罰~請看今天的報紙)

但流浪狗
本身很難舉證他的"價值"
(我這隻流浪狗 5萬買的?)

既然"妳們"一直強調不是要錢
那為什麼又強調要去警局
雙方報案互相賠償呢?

這樣不就跟"不是要錢"相矛盾嗎?
請"妳們"討論清楚

"妳們到底要的是什麼?"

錢?
道歉?
跟對方道歉?

如果"妳們"說想要找到車主,詢問他有沒有注意到是否壓到狗,是否有受到驚嚇,真的很抱歉我應該看好我的狗。

我相信沒有多少鄉民會故意來嘴砲~砲了快70層

可是整篇看下來只讓人感覺

『想要出一口氣,發動鄉民人肉搜尋,要對方賠錢而已』

鄉民不是笨蛋,也是會明辨是非的。

-----------------------------------------------------
還有看清楚法律條文了嗎

狗在法律上定位是﹝物﹞,因此物品被撞屬毀損罪,但是要有﹝故意﹞之行為,才能構成。

本案既然不屬刑法之處罰,係為民事。警察依法是不能介入民事糾紛。
妳可報警,請警察本於為民服務之信念,將肇事者查知,妳再至當地市鎮鄉公所申請調解請求對方賠償。
如果對方不理只有進行民事訴訟。
拍出自己喜歡的照片,就是最美的照片。 http://www.flickr.com/photos/dy123456789/sets/
突然想到一件事

如果哪天我手機自己跳車到大馬路上,然後被汽車碾過

我可以去找監視器影片po文請全民緝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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