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er1028 wrote:
我知道現在是不需要,...(恕刪)
先不論法律上的條文好了
先通知就保證店家會配合?既然都會配合那又何須通知...
如果不保證會配合,那就表示店家有選擇不配合的權利,到最後每家都不配合就好...
所以要不要先通知很重要嗎?一點都不重要!
馬克蘇 wrote:
你要不要拿個切結書叫台南監理站的人幫你簽名背書,證明說在台灣(台南)考駕照是不用經過道路駕駛的
前面法規都貼出來了,你還要凹什麼?
你明明沒有在駕訓班上過道路駕駛課程,駕訓班卻准許你去考試,你頂多駕照被註銷,駕訓班可是會背刑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