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亂餵流浪貓狗了…且會引發安全問題!!!我已知道該如何做了…

seiya936 wrote:
我家附近每天晚上十一...(恕刪)


遇到流浪狗 個人比較喜歡到便利商店 買罐頭 餵

餵完 還可以直接把空罐 丟回便利商店 蠻方便的
a107338 wrote:
最新大絕招我家有惡鄰...(恕刪)



我比較想知道 為什麼 一坪五六十萬的高級住宅區

沒做資源回收就活不下去的 和 瓦斯行 住的起 租的起
我媽媽和幾個鄰居也會餵,他們也把環境照顧得很好,幾隻小貓小狗都很乖巧,也不吵別人,只是顯眼的小狗遲早都會被通報抓走,頂多照顧一兩個月。
我也覺得流浪貓狗很可憐,但這些流浪生命真的救都救不完,每次看他們默默吃完一餐高興的看著你,就覺得一陣心痛,也會質疑這樣讓他們受苦受難的日子延長,到底對不對。
貓狗當然無辜,我也不認為愛護動物的心情應該無限上綱到影響住民的生活,但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我希望大家能試著去理解那些愛貓愛狗人士的作為。事實上,貓狗一直在生,一直在大街小巷裡流竄躲收容所,然後最終死在車下或人道毀滅,而那些餵食的人,雖然一樣沒辦法很有效減少這些無辜生命的苦難,但至少他們盡他們的力量,一點一滴的讓這些貓狗在剩餘的生命裡過得好一點,儘管不是每個人都認同這樣的價值觀。當然如果造成住民的困擾,若沒人領養也只能人道毀滅,這也是動保人士必須接受的事實,畢竟人類的生活空間才是大前提。

我明白以貓狗出生的速度來看,不人道毀滅是不太可能的,納稅人民不會容許花過多的成本在照顧動物上,收容機關也沒有那麼多的捐款和預算去養他們。要讓人道毀滅的機會減少,最有效的就是控制生產的源頭,包括結紮、規範養殖場、和定量的人道毀滅。雖然殘酷,但這是事實,我們養不起這個社會大量生產人類伴侶所造成的後遺症,少數丟狗丟貓的人和太多繁殖機構的衍生的成本讓社會大眾承擔,理想上應該讓這些人和單位承受更多的稅金,但也沒有民代或政府機關要去花心思建構這個體制。於是貓狗繼續生,動保繼續消極的拯救,但絕大多數可憐的動物因為沒有生存空間還是沒辦法跳脫悲慘的命運。

<貝殼> wrote:
雖然留的滿地菜渣是不對,
但是你這個只會抱怨的人,
卻不關心流浪動物是否溫飽,
這樣抱怨有什麼用,
若你真的很再乎,
為什麼不舉手之勞拿掃把掃掉呢,
上來ooxx的,只會讓人更想炮轟你~

乖~有吃飽沒?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流浪貓政府是不抓的

他們只會給你籠子要你自己抓


我家樓下就有一群這樣的"愛心婦人"
目前的固定流浪貓咖有5隻吧

附近住戶都被跳蚤咬的哀哀叫~~但她們堅持她們的流浪貓不可能有跳蚤
都是我們這些住戶自己家太髒亂

勸導過無數次了
她們的藉口也都是貓很可憐
要她們帶回家養~就說她們老了抓不到貓~要不就是貓不跟她們走她們也沒辦法...

打給政府單位~就是要我們自己抓貓他們再來帶走
但那些有愛心的老人家~還會偷籠子.....

就醬~~目前還是無解~~只能忍受愛貓人士的愛心繼續發揚....

至於人類所受到的傷害~~
只能說~~~活該~~~誰叫我們是人不是貓.....

CCMOM wrote:
至於人類所受到的傷害~~
只能說~~~活該~~~誰叫我們是人不是貓........(恕刪)


不知道小孩子有沒有被咬到了呢~?

如果俺也是當母親的角色,

也一樣會火大

夏夕夏景好風景;阿薩峬麓好郊陵;山林老木好森林;熙熙紅柑好豐淫。 (形容很美的國度...來源:俺)

<貝殼> wrote:
好吧,大家要炮就盡量...(恕刪)


話說...有圖有真相.....
TO 66 樓

去年有被咬過~~超慘的....

因我小孩皮膚是敏感型的

被跳蚤咬癢就算了還會起水泡..

看小孩癢到半夜都睡不好~~做父母的真的很心痛....

然後一雙腳就坑坑巴巴~~直到冬天"疫情"趨緩才漸漸恢復



今年學乖了

一律穿長褲~~褲子在進門前就先脫掉泡水
然後家裡天天吸地擦地不用講~每星期用消毒水地毯式清理~每2星期就用一次水煙殺蟲劑

但就算做到這樣~~老公前幾天還是有被咬到...

真的很累~~就為了那些老婦人的"愛心"~~我們家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其實我不並想抓貓~~我只想報警抓人~~~
只要沒人餵食~環境再清理乾淨 & 灑點趨貓劑~貓咪自然就會離開
但偏偏台灣法律沒有這條......警察更不會理你........



espn8250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 為什麼...(恕刪)


這個問題請去找投資客吧
問他們為什麼有辦法把30年的老公寓炒到每坪40萬以上.
50-60萬叫豪宅?看來很多人不知道台北市的現況,老公寓很多也是這個價位.
20多年前每坪20萬出頭,多數人都是那時來的.樓頂的阿婆也是,我從不認為她的經濟有問題.

瓦斯行搬來也5.6年了,也忍受吵雜5.6年,已經不敢期望會解決,



我遇到的是餵鳥吔,誰可以把鳥全部抓走,台北市不是規定不准鴿子嗎?
某一條林蔭大道,人行道很大,可以騎單車、有人在打羽球,
幾顆樹下總是有廚餘剩菜,
又不知是誰把樹下泥土灌瀝青,沒用,上面還是有爛食物,大約1百公尺,前面三分之一的樹下都有,後面有蓋新房子,樹下種花,比較沒垃圾;
一位流浪漢倒的垃圾,刻意剪食物倒在樹下,很久以前警察不知去跟他講什麼,沒有用;
除了他之外,還有路人在餵鳥;
樹下、磚道髒兮兮,蒼蠅飛來飛去,你們覺得這樣的生活環境可以接受嗎?餵食者無所謂,不能強迫大家接受,那又何必做這麼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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