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我沒這麼說~~別曲解...(恕刪) 兇手還差兩個耶 !!!私刑... !?你跟我都不會那麼傻吧...要衝..會花錢吧.. 我們沒有某些國中生的智商~ 我只能說 "自己遇到了" 才知道..人非聖賢...全部入列向社會大眾道歉... 有錯嗎 ?
如果你們都認為自己愛護動物,怎麼不看見你們把這些流浪動物通通帶回家養,為什麼要推給市政府?你們沒有能力做嗎?沒有經費嗎?你們都不願意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推給別人?我認為以上是很好的言論,當很多人購買的名種犬的背後,又有多少繁殖犬,因為沒用利用價值,而流落街頭,那些人還自命清高說愛狗,完全不知自己因喜歡名種狗,而造成黑心商人拼命賺黑心錢,我最看不起這種人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你說看看,怎麼兩面了...(恕刪) 之前郭懂那篇你不是說公眾人物要受到眾人的批判嗎?現在那幾個學生變公眾人物批判他們有啥錯?另外給那個修法的傢伙法修過了又被改了不然那兩個學生是該判刑一年的你去看看動保法吧不懂又愛說
RedHerring wrote:之前郭懂那篇你不是說公眾人物要受到眾人的批判嗎? 有嘛?不好意思我沒有印象,可以連結給我看看嘛?RedHerring wrote:現在那幾個學生變公眾人物批判他們有啥錯? 批判與公開個人資料辱罵提倡使用非法手段 不同批判是可以用合理的角度質疑,或許言詞比較激烈,但是還是就事論事因為立場觀點的不同,就開始扣帽子,經過糾正還反彈,攻擊,甚至用影射抹黑的方式公開回應那個討論串,已經爆走了.....RedHerring wrote:另外給那個修法的傢伙法修過了又被改了不然那兩個學生是該判刑一年的你去看看動保法吧不懂又愛說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但是,不該用非法的手段,不然會大亂意識形態的對立與偏激,讓我覺得很多人已經爆走失了理性了
whiter wrote:我只能說 "自己遇到了" 才知道..人非聖賢...全部入列向社會大眾道歉... 有錯嗎 ? 我自己遇到了我當然希望這些傢伙判的越重越好啊問題是不能把犯罪的刑責都訴諸於情感啊而且向大眾道歉沒有錯只是他們沒有義務要做而已
_kazkaz wrote:我自己遇到了我當然希...(恕刪) 沒義務 ?你能肯定...?小孩不會有樣學樣 ..?希望!?又沒義務!?大家就是駝鳥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又不是我家的孩子""管好我自己家的就好"您是這樣的人嗎 ?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有嘛?不好意思我沒有...(恕刪) 1. 自己發文自己查,你沒網路還是電腦壞了?不是說郭董那篇了嗎2. 說學生不該燒狗要道歉是辱罵,郭懂泡個馬子被罵叫批判?你還真是合理和就事論事啊?說穿了還不是自爽3. 去看動保法,現在最後一道防線明顯失效,你有沒有什麼好辦法?還是單純用口號喊喊和平,實際上卻是放縱和姑息?今天如果他燒的是人類,結果被輕判,你還會不會這麼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