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itylife wrote:
我比較想先看到他公佈...(恕刪)
PO文者搞很多爛招
一開始在動物保護網站的原文標題跟影片標題一部分都是"被惡車撞死"
在獲得那群無惱人士響應之後又來01貼文
文章標題跟影片標題也是"被惡車撞死"
後來怕了才改成被車撞死
聽說這有上新聞
但新聞室怎麼報的這我不太清楚
不過我先說明一下
1.放任自家有打晶片的狗在路上已經違反交通條例
2.法官可依照影片狀況判定是否有造成公共危險(因為有車情急迴轉)
3.壓過小黑的車主可以法向原飼主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及修車相關費用
4.PO文者及愛媽沒有法律上的理由逕自公開車主車牌照片,並要求他人協助分析車號已經違反個人人身自由,原車主可向PO文者及狗飼主提出損害賠償
5.若是昨天某新聞報導偏差,損及原車主個人聲譽,原車主可向電視台要求損害賠償
6.某動物論壇針對原車主所提出的惡意言論,原車主接有權利提出損害賠償
7.別以為論壇或是影片網站修改標題別人就不能拿你怎樣,法院有資格調閱該篇文章所有原始資料
愛媽跟原PO你們愛玩就繼續
法律追訴期只有半年
警方吃案就去告警方
想告車主就去告
玩火自焚的好戲我最愛看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