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esK wrote:
於今日11/12,A...(恕刪)
既然有1999,那很大的可能是雙方都有壓力他們都有遇到過所以不想得罪人。
以我在台南申訴路燈問題為例,1999打給他們說明狀況,隔天區公所打來覆核說這燈之前被剪線修完又被簡之類的,再過兩天包商來裝,隔天區公所來詢說是否已解決問題,跟他們說解決了之後那位小姐有追加說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直接打區公所電話(以此推論1999->區公所應該還是有簽呈或是電話紀錄。
事後我們門前這個也還是常常不亮,不過其他燈有亮(之前是整條黑的)就不跟他計較了,推測是怕小偷不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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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狀況來看,你可以考慮再打1999直接問他妳們流程是不是真的是這樣,並確認是否有案號,都打1999了還要自己抓有點扯,那打1999跟他說路上有個大洞要不要叫你自己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