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給公所要求抓野狗,結果請進。[已結案,算吧!?]

於今日11/12,AM9:45撥去1999(我這邊非直轄市),
結果,給了我公所電話+清潔隊分機號碼.....並非可以直接反應,

所以,就再打一次看看.........
這次接電話的小姐和上次不同,
結果也略有不同,
一樣不能派員抓狗,(我這次沒問WHY,因為他有提出別的辦法,如下)
不過是以提供誘捕籠的方式給我,
而誘捕籠需要排隊,排到我的時候將會由承辦電聯通知...........
當有抓到,就可以請清潔隊去拿籠子。

這,算結案嗎?

P.S.上個小姐是說提供籠子,要我自己抓....
誘捕籠的構造並非一般籠子(我有和朋友借來抓野貓過,結果自己收編了..),
我想應該是上個小姐不懂吧~"~

同步更新開版文

MilesK wrote:
於今日11/12,A...(恕刪)


既然有1999,那很大的可能是雙方都有壓力他們都有遇到過所以不想得罪人。

以我在台南申訴路燈問題為例,1999打給他們說明狀況,隔天區公所打來覆核說這燈之前被剪線修完又被簡之類的,再過兩天包商來裝,隔天區公所來詢說是否已解決問題,跟他們說解決了之後那位小姐有追加說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直接打區公所電話(以此推論1999->區公所應該還是有簽呈或是電話紀錄。

事後我們門前這個也還是常常不亮,不過其他燈有亮(之前是整條黑的)就不跟他計較了,推測是怕小偷不敢開。

--
以你的狀況來看,你可以考慮再打1999直接問他妳們流程是不是真的是這樣,並確認是否有案號,都打1999了還要自己抓有點扯,那打1999跟他說路上有個大洞要不要叫你自己補。

亞利安星人 wrote:
別再轉貼社團法人高雄...(恕刪)


大推您的文章
對於該協會真的很無言
很愛裝瘋賣傻
老是以驚悚的文字去下標題
希望能夠引人注意達到募款的目的
我不懂耶,老鼠被餵到肥到走不動被車壓死的圖不能貼,狗的血腥照就能貼,而且還不是自己拍的而是轉貼別人的,這算是大小眼嗎?
找些懂法律的朋友研究一下動保法吧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如果這些狗真的造成了附近居民的生命或身體上的傷害與財產的損失

跟餵養的人溝通一下,假使餵養者無心解決的話

蒐證齊全後看看可不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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