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大大幫忙用影像分析找出這個輾過小狗的計程車司機嗎?


ChaioPi wrote:
民事賠償責任!

狗是那位飼主的財產
把人家的東西弄壞了,當然要賠
但是飼主無法求償全部
因為他沒把狗牽繩,自己也是要承擔一部份的損失...(恕刪)


錯誤 .

如果有人把他的私人物品 , 任意置放 or 丟到馬路上 , 結果被車壓壞了 ,

不僅車主不必賠償 , 還可向原物主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ex : 汽車保險桿被撞凹 , 輪胎爆胎 , 噴漆掉落 等) .

把私人物品代換成狗 , 就知道誰要賠誰了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ChaioPi wrote:
民事賠償責任!狗是那...(恕刪)


民事賠償責任不存在!!

受害人在那?
飼主找得到嗎?
那隻狗說不定是流浪狗!

現在是找不到狗,找不到飼主.

一句話,狗跑到馬路上被撞,活該.
順加一提,我的回答不是憑空想像的,而是參考去年美國Pittsburg Zoo發生的悲劇

一個媽媽舉起她二歲的小孩,結果小孩掉過欄杆掉到非洲野狗園裡後...

檢察官的結論是動物園和媽媽都不起訴,不用負責任

當然我不是法律專家,也不知道台灣法律有差多少啦

(PS:我和另外討論版上的網友都認為那媽媽太糟糕了,但該不該起訴就沒有一致的意見,不過某人的問題裡是小孩自己跳的,所以在這沒有媽媽主動行為的問題)
小夢認知 wrote:
順加一提,我的回答不是憑空想像的,而是參考去年美國Pittsburg Zoo發生的悲劇
一個媽媽舉起她二歲的小孩,結果小孩掉過欄杆掉到非洲野狗園裡後...
檢察官的結論是動物園和媽媽都不起訴,不用負責任
當然我不是法律專家,也不知道台灣法律有差多少啦
(PS:我和另外討論版上的網友都認為那媽媽太糟糕了,但該不該起訴就沒有一致的意見,不過某人的問題裡媽媽沒有主動行為的問題,所以在這不適用)


我問的動物園那題,如下:
---------------------------------
有個媽媽帶著6歲小孩去動物園玩
結果小孩自己跳進了老虎園中被咬成重傷
請問這是誰的錯?
媽媽向動物園求償是否有理?
---------------------------------

我來回答你
正確的答案是媽媽那邊要承擔主要責任
而動物園那邊要承擔次要責任

因為是小孩自己主動爬進老虎園區而被老虎咬傷的
但假如動物園圍欄做的夠高、防護措施做的夠好,小孩子又怎能爬得進去呢!
所以雖是媽媽沒照顧好小孩,讓小孩爬進了老虎園
一樣還是可向法院主張動物園負有賠償責任
只是無法獲得完全的賠償

比方說媽媽向動物園求償200萬
但媽媽這邊要承擔主要責任
所以法院可能就會判決動物園這邊只要賠50萬就好
剩下的150萬則由主要責任方承擔

我舉這些例子是要告訴大家
看問題是要這樣來分析的

以這次的狗狗被車壓來講
飼主固然沒牽繩有錯
但沒牽繩不代表狗狗被撞是必然結果
特別是在此例中,狗狗沒從路口突然篡出,計程車也沒有因為狀況突然而必需緊急閃狗的問題
反倒是由行車記錄器可看出
是計程車應注意而未注意才導致壓到狗
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
所以計程車司機要負主要責任
而飼主沒牽繩要負次要責任
ChaioPi wrote:
我問的動物園那題,如...(恕刪)


你有實際判例嗎?

還有,你這是在玩Gotcha的遊戲,在問題內加入 "媽媽向動物園求償是否有理?"這句來誤導問題的方向,你這樣一問,我自然在回答上針對動物園是否有責任,至於媽媽有沒有則沒多回應

進一步說,你在駕駛視野死角上已經被大家逼入死巷,所以現在想用鑽技術性問題掩飾自己先前的錯誤,找台階下

別忘了,你原先可是主張小黃是故意的


ChaioPi wrote:
我再說一次
這件事要是意外我沒話說
但這件事不是意外
而是小黃故意開車去撞狗


再回到動物園問題上,我提出120公分這是我主張,也是美國案例中合理的防護措施高度。而你的回答是說不管怎樣的防護,就算是小孩自己搬東西墊高後跳過去,因為小孩跳過去了所以代表防護不夠。但這邏輯上不通,延伸你的論述,就算動物園用玻璃做出完全隔離的觀景室,小孩拿大石頭砸爛玻璃後跳下去一樣也構成防護不夠

ChaioPi wrote:
假設是欄杆高於120cm小孩搬東西墊高跳進去,通通沒責任,媽媽有失看管
你針對你自己第三種假設的回答,那你是表示園方沒有責任囉?

我可以明白地告訴你,你上述的答案通通是錯的!


ChaioPi wrote:
但假如動物園圍欄做的夠高、防護措施做的夠好,小孩子又怎能爬得進去呢!




不是只要小孩成功跳下去了就是園方要負擔責任

ChaioPi wrote:
我問的動物園那題,如...(恕刪)

這兩個例子可以類比嗎? 營業場所有責任維護場所的安全, 小黃運匠有什麼義務去維護你的狗的安全?
這簡直就是拿刀搶劫結果被人打了, 現在就要告打他的人傷害.

ChaioPi wrote:
以這次的狗狗被車壓來講
飼主固然沒牽繩有錯
但沒牽繩不代表狗狗被撞是必然結果
特別是在此例中,狗狗沒從路口突然篡出,計程車也沒有因為狀況突然而必需緊急閃狗的問題
反倒是由行車記錄器可看出
是計程車應注意而未注意才導致壓到狗
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
所以計程車司機要負主要責任
而飼主沒牽繩要負次要責任
..(恕刪)


謬論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ChaioPi wrote:
以這次的狗狗被車壓來講
飼主固然沒牽繩有錯
但沒牽繩不代表狗狗被撞是必然結果
特別是在此例中,狗狗沒從路口突然篡出,計程車也沒有因為狀況突然而必需緊急閃狗的問題
反倒是由行車記錄器可看出
是計程車應注意而未注意才導致壓到狗
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
所以計程車司機要負主要責任
而飼主沒牽繩要負次要責任...(恕刪)


這說法是錯誤的,完全倒果為因....
責任的部份可以討論
1.你無證據證明車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純屬臆測,無法作為證據(用行車記錄器? 你如何舉證應注意?只有第三方視角?)
2.飼主沒有牽繩是肯定事實,而且已經違法

依物損責任,飼主需負擔接近100%
ChaioPi wrote:
民事賠償責任!

狗是那位飼主的財產
把人家的東西弄壞了,當然要賠
但是飼主無法求償全部
因為他沒把狗牽繩,自己也是要承擔一部份的損失

就說你完全沒有法律觀念了
你怎麼還好意思一直出來亂扯

毀損罪罰故意犯
這就像你自己丟一隻手機去市民大道上給車輾過
要叫車主賠你? 0分
自己丟一樣私人財產去大馬路上給車輾還想叫人賠?
那大家不想用的東西都丟出去給車輾然後要收錢好了
不想養的狗也放出去給車撞還有錢收
馬路的路權不是你的私人財產
再講一次,這種例子駕駛是毫無責任
換10個檢察官都一樣是不起訴處份
狗被車撞的例子一大堆
但你找不出放狗去給車撞被判罰的例子

覺得有責任你就拿著影片去警局看會不會受理啊
不然就拿去告啊
看看是誰完全沒有法律觀念

你到底是不是反串的啊?
每次出現發言就講一堆無厘頭的
讓更多人討厭狗跟愛狗人士
你這種發言看多了只會讓人開車完全不想閃貓狗

AI.3 wrote:
你到底是不是反串的啊?
一直出來丟愛狗人士的臉
每次出現發言就講一堆無厘頭的
讓更多人討厭狗跟愛狗人士
你這種發言看多了只會讓人開車完全不想閃貓狗


AI大,其實我也常這麼想

有個蠻有趣的法則叫Poe's Law,不知有沒有聽過

原本是出於國外宗教討論上,但在各個話題上其實都適用

大意是

"沒有表情的示意,或是其它明顯的幽默表示,是無法分辨偏激教派和反串偏激教派的諷刺作品"

如某大如此與眾不同的論述,真的很有可能是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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