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關於快樂交大閃狗社


matika wrote:



那個人後來也沒...(恕刪)



喔~~別這樣

連續幾天被記者堵..公佈姓名職業上班地點..這樣已經很慘了

當然是不能和死亡的貓貓比...但是他失去了親戚朋友鄰居同事

過了一段時間過街老鼠的生活

換成我...也許會想不開哩
簡單解釋:
圖片不是我貼的,是您們活動後的某人貼上flickr,
找到貼出照片的人,就可以叫他拿下那張照片,
何況ID還是他加的。

我去刪掉文章有用嗎?
照片早就在網路上了,刪掉文章大家還是找得到,
何況鎖文了能不能刪也還不知道。

最後,照片早就貼出來了,也不是今天才貼的,
照片只要沒有加密,網路上任何人都看得到,
請不要牽涉到隱私權或肖像權等。
在照片被放上網之當時,既然你們沒有向放照片的人反映,
照片早就流傳出去,可供不特定人瀏覽了。

任何人只要google「popen」、「貓咪推倒站長」,
都可以找到這張照片,沒有ID標示的原始檔也找得到,
您們是不是要該去找到事主取下照片?

sssssaaaaa wrote:
irvin已經跟我說...(恕刪)


這位大大..真的是無辜到了...

我至少在三個網站看到這張照片在流傳了

剛剛連過去看
除了原來的連結外
還有個『備份』
樓主道歉當然是好事,
題外話是有人認識"Graham21"這位先生嗎?
不知何時浪子回頭啊......
有照顧過流浪狗的朋友會知道
要讓一隻狗能相信人,
要花多久的時間和精神,
我知道有人會覺得不過是隻狗而已,
但,請給他們一些生存的權利
也給為流浪動物一直努力的朋友一些精神上的支持,
我們花了一個月,二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
那一閃,
花了幾秒鐘,
把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毀了,

同學,
真有心認錯,請身體力行吧!
還有很多流浪動物需要照顧,
盡點力吧!

大家有很多情緒上的言語,
那是因為心很痛,
因為即使是流浪狗,
在愛護動物的人眼中,
那都是生命,希望有一天你也能體會
DV_FAN wrote:
剛剛連過去看除了原來...(恕刪)

上面說這麼多,圖我還是拿掉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52883&p=8#3070925
『我至少在三個網站看到這張照片在流傳了』

這下俺死了
除了會被誤會為虐待動物組織之外
還會被老婆發現跑去拍MM ............
DV_FAN wrote:
這下俺死了
除了會被...(恕刪)



原來是怕被老婆發現出門拍妹妹阿

看開點...被打罵的時候就表面懺悔心中想妹吧
今天才發現有這樣的事.......
我也是交大畢業的.............
不過這跟學校沒有直接上的關係...

人格養成是從小日積月累的,而環境也是影響的原因之一,
基本上當事人應該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偏差行為,
各位大大也毋須在窮追猛打了,

聖經不是有故事嗎?只有沒有犯過錯的人才有資格向犯罪的婦人丟石頭嗎,

我相信這裡每一個人從小到大都一定犯過各種大大小小的錯,包含我自己,
指責別人的不是是輕而易舉的,原諒別人的過錯卻是要智慧與勇氣的,
犯了錯的人,最起碼在道德良心上經已受到譴責,這一點遠比罰款刑責都要來的重,
因為你會一輩子記得這樣的事,

至於當事者要如何做才能減輕他良心上的不安,我想這是他自己必須去認真思考的,
在你要指責的同時,先想想自己犯過的錯,這樣才不會流於無止盡的謾罵中,
少一點責難,多一點鼓勵,當一個人溺水時,我們是要想辦法去救他,而不是眼睜睜看著他溺斃,或是落井下石,
有人建議他去當義工什麼的,這都是可行也非常正面的想法,

犯錯的學弟,如果有看到的話,希望你能提起勇氣面對,採取正面的行動,
我想這會比拿到一張交大文憑來的有意義多了,知恥近乎勇,你現在需要的是勇氣,
哪裡跌倒,就哪裡爬起,聰明如你,應該可以想到該怎麼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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