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羊咩咩咩咩 wrote:
生命垂危時如要放棄急救,可能還需要送養人同意
死後要寫訃聞,搭靈堂

那送養人要不要包白包?
家屬要不要答禮?

jrta1597 wrote:
那送養人要不要包白包...(恕刪)

我覺得依某個案例來看
送養人根本自以為家屬阿...

jrta1597 wrote:
那送養人要不要包白包...(恕刪)

這些都是必要的
還要請師公.靈車.五子哭墓.罐頭塔缺一不可
羊咩咩咩咩 wrote:
生命垂危時如要放棄急救,可能還需要送養人同意
死後要寫訃聞,搭靈堂


jrta1597 wrote:
那送養人要不要包白包...(恕刪)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這些都是必要的還要請...(恕刪)


五犬哭墓.. 樂儀葬隊.. 民間喪葬陣頭只能多不能少! 風光大葬是必須的!!
弄一些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輓聯是基本的~ 黑頭車必須是排整條街的!

有沒有那麼好狗命啊....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這些都是必要的還要請...(恕刪)


記得還要有底下這個....
http://youtu.be/3bHCZ4sbVY4

sirlin57 wrote:
記得還要有底下這個....(恕刪)

我忘了還要排一下家族系統表
白帖那些狗的血緣關係都要排出來

gameheven wrote:
我懷疑你是殺人犯。請...(恕刪)



瘋了
g.d31870592 wrote:
瘋了...(恕刪)

老實說
我只是單純模仿你的招式


看來你腦筋還蠻清醒的。
g.d31870592 wrote:
我懂您的想法
也能理解
怕家人傷心也可以 擔心也可以
只是雙方都沒把話講明白才會引起這樣的誤會
我也說了.本人很不讚同藍先生的做法 這是人身攻擊無誤
但林小姐必需要提出更多有利證據才能說服大眾
否則據我所知很多知名藝人全都傾向藍先生
試問 這對雙方公平嗎?

gameheven wrote:
我懷疑你是殺人犯。
請你提出更多有利證據說服大眾。
否則據我所知很多藝人都傾向你是殺人犯。
...(恕刪)



我:他說的沒錯!我前面也舉過類似的例子,請爬文,再提出這種被誹謗者卻要證明為何會被誹謗的例子。
看王小明不順眼、今天心情不好,就打王小明一頓,王小明你說:為何被打!王小明你要證明莫虛有的罪名,王小明說說看?你說不出來,你明明就有該打!因為你說不出符合我給你罪名的原因,所以你王小明有罪、白目挨打。

被指控者,不需要證明有罪;告人的那位要提出證明;雙方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

你這個說法也一直在繞圈,前一位叫飼主要向藍先生解釋、讓對方釋懷,現在又來一位,你們二位是.....,我看這種非常簡單的邏輯要解釋幾遍;
以後你受到任何委屈,記得往肚子裏吞,先向對方說明、讓對方認同,不管是被吐口水還是被打巴掌、謠言中傷。

{很多知名藝人全都傾向藍先生} 所以呢?
{藍先生的做法 這是人身攻擊無誤} 所以飼主必須說明為何被攻擊?飼主不是有解釋事件的始末; 對方:嗶~!答錯!再講一遍,要正確的回答對方心理所想的答為止!是這樣嗎?
{這對雙方公平嗎?} 這對飼主公平嗎?對被莫虛有罪名指控的人公平嗎?
難道要飼主配合對方演出,編個對方滿意的故事?爽到你,艱苦到他。

聯晟法網 > 誹謗罪

(上文與主題絕對有關聯,到底誰要出面說明或認錯,如何釐清事實,我已經寫得很文雅。)
khaosmana wrote:
可是政府不願意罰
才藉由炒作來抗議政府無作為
不然還能怎麼樣
抗議沒有錢拿,廢時廢體力
民眾有向政府陳情的權利
你也有向政府表達支持他們政策的權利...(恕刪)

"抗議沒有錢拿,廢時廢體力,民眾有向政府陳情的權利"
環保團體也是這麼說的,
但他們還是搞出再生能源是環保的世紀謊言,
造成世界各國千億以上的天價浪費,
所以"把抗議本身講得很可憐"不是理由,這也是種令人討厭的理盲濫情敘述,
而是要看抗議的內容合不合理,有沒有辦法說服別人。

政府無作為那是你們的認知,跟環保人士一樣,
不合己意就當作不作為,
政府好歹也有花稅金、人力、設備去捕捉、安樂死,這哪叫做不作為?
這叫睜眼說瞎話吧。

無法說服別人就亂扯別人不作為,
老是要政府多做一堆事,卻不提錢跟人力哪裡來的,
要你們自己出錢不是無視就是東拉西扯,連推個寵物稅解決錢的問題都不肯,
推卸責任到讓人懷疑你們愛動物的心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是只是沽名釣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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