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咩咩 wrote:生命垂危時如要放棄急救,可能還需要送養人同意死後要寫訃聞,搭靈堂 jrta1597 wrote:那送養人要不要包白包...(恕刪)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這些都是必要的還要請...(恕刪) 五犬哭墓.. 樂儀葬隊.. 民間喪葬陣頭只能多不能少! 風光大葬是必須的!!弄一些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輓聯是基本的~ 黑頭車必須是排整條街的!有沒有那麼好狗命啊....
g.d31870592 wrote:我懂您的想法也能理解怕家人傷心也可以 擔心也可以只是雙方都沒把話講明白才會引起這樣的誤會我也說了.本人很不讚同藍先生的做法 這是人身攻擊無誤但林小姐必需要提出更多有利證據才能說服大眾否則據我所知很多知名藝人全都傾向藍先生試問 這對雙方公平嗎?gameheven wrote:我懷疑你是殺人犯。請你提出更多有利證據說服大眾。否則據我所知很多藝人都傾向你是殺人犯。...(恕刪) 我:他說的沒錯!我前面也舉過類似的例子,請爬文,再提出這種被誹謗者卻要證明為何會被誹謗的例子。看王小明不順眼、今天心情不好,就打王小明一頓,王小明你說:為何被打!王小明你要證明莫虛有的罪名,王小明說說看?你說不出來,你明明就有該打!因為你說不出符合我給你罪名的原因,所以你王小明有罪、白目挨打。被指控者,不需要證明有罪;告人的那位要提出證明;雙方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你這個說法也一直在繞圈,前一位叫飼主要向藍先生解釋、讓對方釋懷,現在又來一位,你們二位是.....,我看這種非常簡單的邏輯要解釋幾遍;以後你受到任何委屈,記得往肚子裏吞,先向對方說明、讓對方認同,不管是被吐口水還是被打巴掌、謠言中傷。{很多知名藝人全都傾向藍先生} 所以呢?{藍先生的做法 這是人身攻擊無誤} 所以飼主必須說明為何被攻擊?飼主不是有解釋事件的始末; 對方:嗶~!答錯!再講一遍,要正確的回答對方心理所想的答為止!是這樣嗎?{這對雙方公平嗎?} 這對飼主公平嗎?對被莫虛有罪名指控的人公平嗎?難道要飼主配合對方演出,編個對方滿意的故事?爽到你,艱苦到他。聯晟法網 > 誹謗罪(上文與主題絕對有關聯,到底誰要出面說明或認錯,如何釐清事實,我已經寫得很文雅。)
khaosmana wrote:可是政府不願意罰才藉由炒作來抗議政府無作為不然還能怎麼樣抗議沒有錢拿,廢時廢體力民眾有向政府陳情的權利你也有向政府表達支持他們政策的權利...(恕刪) "抗議沒有錢拿,廢時廢體力,民眾有向政府陳情的權利"環保團體也是這麼說的,但他們還是搞出再生能源是環保的世紀謊言,造成世界各國千億以上的天價浪費,所以"把抗議本身講得很可憐"不是理由,這也是種令人討厭的理盲濫情敘述,而是要看抗議的內容合不合理,有沒有辦法說服別人。政府無作為那是你們的認知,跟環保人士一樣,不合己意就當作不作為,政府好歹也有花稅金、人力、設備去捕捉、安樂死,這哪叫做不作為?這叫睜眼說瞎話吧。無法說服別人就亂扯別人不作為,老是要政府多做一堆事,卻不提錢跟人力哪裡來的,要你們自己出錢不是無視就是東拉西扯,連推個寵物稅解決錢的問題都不肯,推卸責任到讓人懷疑你們愛動物的心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是只是沽名釣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