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早餐店買早餐時,看到一個買好的大姊正準備騎車走,
她帶的馬爾濟斯卻不肯上車,到處繞、還跑去早餐店內亂亂跑...
還在店內柱子旁尿尿(主人也沒跟店家說聲不好意思)
那位大姊卻只是跨坐在機車上喊著狗狗的名字,喊著說:快喔~回家了喔~ 你不回家嗎? 快上來
不然不讓你回家囉..快點上來..快點...來阿...
這類的話,重複喊了約3-5分..
當時..我很想問說妳為什麼不下車把狗狗抱上去呢?
而且狗狗也沒項圈沒牽繩..
就在我想說沒牽繩亂衝的話應該會挺危險的時候,狗狗亂跑的往車道上跑去,
一個阿伯騎機車差點撞上(好險緊急煞車煞住了)...
真的是有白木目主人才會造成一些寵物冤死、造成一些開車的人誤撞了狗狗貓貓的,
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要帶出門就請繫上牽繩!! 別再當白目寵物主人了....
約莫天黑晚間8點左右,與朋友打完球開車下山,就在通過了綠燈左轉就遇到一個小黑的狗主人大剌剌的不走斑馬線直接走過對街(距斑馬線6-7公尺遠),這位主人看見我車很快跑過,但是小黑卻在街中央張頭4望沒跟上主人,幸好我緊急煞住(車速不到20),估計車距狗頭不到10CM吧,試想撞上的話,真是不知又要惹上多少麻煩?真要用法律來規定這些有愛心的人嗎?出門請將愛犬繫上狗練好嗎!損人不利己阿~~造業障!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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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感想:
1、真撞上該如何賠償?誰賠誰如何認定?小狗嗎、狗主人會賠嗎?
2、因緊急煞車,倒至後車追撞,狗主人要負責賠償嗎?
3、真出了人命該算誰負責?小狗嗎!
怎樣都絕對是個大麻煩?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