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遇到兩三次~今天終於被我拍到了~~好想檢舉他喔~~他的寵物真可憐


只是車牌有人看得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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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bowkimo wrote:
在台中遇到兩三次~今...(恕刪)
.


說不定 那隻狗 很爽的哩~
怎麼簽名
不知道,小弟沒有熟讀法律

可是就以我對我們台灣憲法的認知

會管才怪!!沒看好,愛則麼做是你家的事

真的出了意外,可憐的事狗...若更不幸造成其他人的損傷...到時才會搬出來什麼違法不違法...

幾天前不是新聞財報導嗎?從背後抱住女友騎車不算違規,只能法900大洋...

所以...

我新竹看過一位女性長者機車載過3隻大型狗等紅燈
一隻趴機車腳踏墊 一隻站著兩腳搭在機車車頭
一隻穩穩的站在車後座
等綠燈起步時我本來很擔心會掉下來
不過狗狗還真可能是習慣了
站的可穩了,大概常常這樣兜風吧
不過看到真的蠻危險

junbowkimo wrote:
在台中遇到兩三次~今...(恕刪)


你可以去檢舉
甚至找記者來採訪

到時候.這隻狗搞不好一輩子都關在籠子裡
或直接被棄養

人家主人跟狗高興就好
關你這路人甲X事?

eproxy1147 wrote:
不知道,小弟沒有熟讀...(恕刪)


不算違規怎麼罰= =


veryhappyman wrote:
你可以去檢舉

甚至...(恕刪)


不能這樣說
狗掉下去被車撞死就算了(請愛狗人士不要砲轟)
掉下去後害到後面的用路人怎麼辦?

有案例的
機車撞到狗狗沒事人重傷、死亡的大有案例在

這種枉顧他人安全的被檢舉剛好而已
你看到的至少慢慢穩穩騎

你沒看過還有人載狗消胚

造成這種結果也是那主人不應該~你怎麼會來問我咧~~






veryhappyman wrote:
你可以去檢舉甚至找記...(恕刪)

白 wrote:
你看到的至少慢慢穩穩...(恕刪)

這張狗比人帥~
junbowkimo wrote:
在台中遇到兩三次~今...(恕刪)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一至三項...

第 29 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
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
二、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
未懸掛危險標識。
三、裝載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未依規定懸掛或黏貼危險物品標
誌及標示牌、罐槽車之罐槽體未檢驗合格、運送人員未經專業訓練合
格或不遵守有關安全之規定。
四、貨車或聯結汽車之裝載,不依規定。
五、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不依規定。
六、大貨車裝載貨櫃超出車身之外,或未依規定裝置聯鎖設備。
七、未經核准,附掛拖車行駛。
汽車裝載,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者,並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時,除依第一項處汽車
駕駛人罰鍰及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記點外;汽車所有人仍應依前項
規定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
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他這樣載的確是很危險...

還是他家狗狗有訓練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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