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沒有人不喜歡貓狗的
只是滿多人都是怕麻煩,不願意處理狗狗的排泄物
老是不係繩讓狗到處跑
追逐單車機車與小孩
或放任狗狗隨意吼叫
讓鄰居受不了
才會演變成很多人討厭狗
造成人狗衝突
其實
還是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只是在我國公權力不彰
所以大部分的人只能針對狗狗
而不會去針對飼主
我也贊成要成立動物警察
因為放任狗狗隨意在馬路上行走
讓狗狗有走失與被車撞之風險
也是一種虐待動物
放任狗狗隨意大小便
隨意污染環境
造成鄰居對狗的敵視
也是種虐待動物
應該都必須受到動物警察的查核
各位想想
如果所謂的養狗愛心人士
可以係繩溜狗
可以自動清理大小便
能把狗訓練好不吵到鄰居
這樣
我為什麼要討厭你的狗呢
這樣還有人毒死狗嗎
還有人會去折磨狗嗎
可是
現在所謂的愛狗人士
都可以讓所謂的虐狗人下跪道歉
還把照片貼在臉書上
卻不質疑自己的養狗行為是否造成別人的困擾
這樣似乎不太公平
建議
動物保護警察成立後
必須嚴格執行溜狗係繩與自動清理大小便
如果有飼主未能執行
應該科以高額罰鍰
我相信這樣
人與狗之間就不會有衝突了



























































































